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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北山生态建设管护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财务部门是单位内部实施财务管理的具体职能部门,主要权责有:

(1) 负责单位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与考核、及时向单位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 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政策,协调单位同地方各级财政、税务、银行、工商、保险等各方面关系;

(3) 具体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4) 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及时缴纳国家相关税收,按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

(5) 统一调度单位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

甘肃省兰州北山生态建设管护中心主要职能为加强生态建设,发展、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保护和扩大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负责林区森林防火、林政执法、禁种铲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验检疫,负责林区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规划、作业设计等工作,依法管理保护林地和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与林业科学研究、应用、推广和普及等工作。

2.机构情况。

我中心成立于2019年3月,隶属于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保护中心,是国有林场改革中整合原洮河、迭部、舟曲、白水江4个林业局林区外单位组建的一个以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为主,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林业科学研究、应用、推广为一体的省属正县级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兰州北山生态建设局于2018年12月经中共省编委批复同意建立(甘编委复字(2018)5号),为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保护中心委员会关于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甘林党发〔2021〕41号)文件精神,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兰州北山生态建设局更名为甘肃省兰州北山生态建设管护中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我中心内设12个科室,下设8个直属单位,总经营面积87.55万亩,现有在册职工256人,退休人员31人,遗属人员21人,与上年相比退休增加5人,遗属人员增加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报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公开报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报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报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报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报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657.19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06万元,增长14.49%,主要原因是本年下达项目资金较大。本部分的收入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348.13万元,上年财政资金结转结余309.0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34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8.1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08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68万元,占12.81%;项目支出3,565.93万元,占87.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57.1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9.06万元,增长14.49%。主要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职工工资性支出较上年有大幅提高,财政拨款预算做出相应调整,基本建设类项目投资增加,如: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项目资金5200万元,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10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9.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9.46万元,下降54.56%。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较晚,错过了项目实施季节,导致项目未完工。

1.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0.55万元,支出决算为2,24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6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55万元,增长37.04%,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工工资性支出较上年有大幅提高,财政拨款预算做出相应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业绩考核奖及平安甘肃奖。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982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有8个项目结果为“优”,3个项目结果为“中”。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8.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良好,自评得分95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我单位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天保工程管护项目

天保工程下达资金1971.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7.00万元(社会保险补助资金714.00万元,政社性补助资金243.00万元,年底决算时将社会保险补助资金377.16万元调整到政社性补助),省级天保工程管护下达资金1014.80万元(天保管护974.00万元,退休人员医保补助6.80万元,社会保险补助34.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绩效目标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一致,无偏差,自评结果为“优”。

(二)森林资源管护项目

森林资源管护项目下达中央资金14.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绩效目标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一致,无偏差,自评结果为“优”。

(三)国有林场改革项目

国有林场改革项目下达省级资金25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绩效目标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一致,无偏差,自评结果为“优”。

(四)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下达省级资金1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5%,有偏差。自评结果为“中”。原因是项目任务下达比较迟,已错过苗木最佳栽植季节,所以截止2021年底只完成项目的基础设施部分,未能进行苗木栽植工作。

(五)森林防火项目

森林防火项目下达省级资金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绩效目标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一致,无偏差,自评结果为“优”。

(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下达资金97.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绩效目标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一致,无偏差,自评结果为“优”。

(七)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项目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项目下达中央资金52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7.7%,有偏差。自评结果为“中”。原因是项目任务下达比较迟,已错过项目实施最佳时期,所以截止2021年底发生资金结转5036.25万元。

(八)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下达中央资金104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10%,有偏差。自评结果为“中”。原因是项目任务下达比较迟,已错过项目实施最佳时期,所以截止2021年底发生资金结转935.00万元。

(九)国土绿化项目

国土绿化项目下达中央资金1020.00万元,其中:1、造林补贴项目下达资金1000.00万元,结转资金501.33万元。预算执行率49.87%,有偏差。自评结果为“中”。造成资金结转的原因是根据合同约定,2021年、2022年、2023年分期支付工程款。2、森木良种培育资金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无偏差。自评结果为“优”。

(十)湿地保护项目

湿地保护项目下达中央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治。预算执行率100%,无偏差。自评结果为“优”。

(十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下达中央资金95.00万元,预算执行100%,无偏差,自评结果为“优”。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个别项目指标值设计不合理,起不到考核的目的;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后在设计指标值的时候尽量贴合本单位项目实际设定目标值,真正起到监控目的,而不是虚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xls

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2.docx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北山).xlsx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北山).docx

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北山).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