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手册。其中,《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着力删繁就简,用短短300余字,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而《条例》以党章为遵循,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详细列出了禁止行为和惩戒措施。
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后,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要明规范。《准则》要言不烦,要求党员干部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党员干部必须全面领会,逐条吃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要慎用权。俗话说,德不修则身家败,私不去则公道亡。党员干部必须以《准则》为标准,以《条例》为警戒线,坚决抵制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坚持规范用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是要廉洁从政。《准则》讲明了廉洁自律的方向,党员干部应时刻谨记,自觉抵制“四风”,廉洁奉公,廉洁修身,廉洁从政。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光明磊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是要作表率。党员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不仅仅要有觉悟,更重要的是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要始终注意自己的身份、地位和作用,积极维护党和单位的形象和威望,严于律己,作好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党是行动党,不是口号党。立规易,执行难,我们党员干部都应该把《准则》和《条例》真正刻印在心上,贯彻落实在工作中。(电尕林场 张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