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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在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发布日期2011-06-07 来源: 作者:

  

来源:《中国林业网》2011年6月2日 

  

加快改革改善民生构建

  

天然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1年5月20日)

   甘肃地处长江和黄河上游,全省天保工程区土地总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1%。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我省按照“改革创新促发展、立足民生保和谐”的既定思路,加大天保工程建设,加快林区民生改善,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分流安置,公益林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林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天保工程区有林地面积净增531万亩,增长14.6%;活立木蓄积净增0.6亿立方米,增长35.3%;森林覆盖率增加4.7个百分点,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双增长”,彻底扭转了天然林资源萎缩、生态恶化的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不断深化改革,逐步理顺林区管理体制和机制,增强林区发展活力。长期以来,甘肃国有林区以采伐天然林为主,森工企业经营管理粗放,发展模式单一。面对体制不顺给天然林区改革、发展、稳定带来的矛盾和困难,省委、省政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省情、林情,提出了重新定位、理顺体制、财政支持、保障民生的基本思路,采取政府主导、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典型引路、由点到面的措施,稳步推进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同时,根据天然林区林场工作重点的变化,重新定位天保工程区林场性质,将过去以采伐经营为主的企业性质单位转变为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主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重新定编、定岗、定责,视各地财政状况,采取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定额补助等办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截至目前,全省天保工程森工企业和县区所辖222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8个,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的差额和定额补贴事业单位114个,核定财政供养人员6326人。职工工资比改革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据统计,省、市、县三级财政为支持天保工程区国有林区体制改革,每年增加财政支出2.7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国有林区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

   二是充分发挥林区资源优势,广开就业门路,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省委、省政府把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问题作为关系林区民生的大事,认真制定了方案,积极发挥林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型产业,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增加了就业岗位,较好解决了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各林场根据自身优势开发新型产业,先后开发了葡萄酒业、森林旅游、种苗培育、山野菜加工、花卉等产业,建立各类企业和三产经营单位276个,为职工创造就业岗位2739个。特别是森林旅游业和林木种苗产业,已经成为林区重要的支柱产业。林区产业结构和职工就业结构得到了优化调整,初步形成了以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为主业、多产业辅助发展的格局。至2010年,天保工程区在册职工已从39784人减少到目前的27565人,减员12219人。下岗待安置职工全部实现了再就业,为林区稳定、改革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剥离社会职能,分离经营职能。长期以来,国有林区集行政、管护、企业经营职能为一体,不仅负担沉重,而且也管不好、管不了。天保工程实施后,我省根据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逐步剥离林场承担的各种社会和行政职能,将原国有林业局、林场所承担的学校、检、法等职能剥离出来,统一纳入地方管理。检、法两院挂森林检察院和法院的牌子,重点林区公安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目前,剥离工作已全部完成。共剥离森林检察院、法院等各类机构102个,1898人;移交地方教育部门林区自办中小学23所、教职员工703人,大大减轻了国有林区的负担。同时,分离国有林业局经营性质的企业和三产单位,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优化重组,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组建起以股份制为主体的独立法人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调动企业经营的积极性。

   四是立足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区群众生活水平。针对林区道路、住房、供电、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到林区职工生活质量的状况,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将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全省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国有林区护林站点、饮水安全、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后,省政府从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中列支5亿多元专门用于白龙江、小陇山两大林区的生态修复、职工住房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从2009年起,省政府将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工程连续三年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之一、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全力落实配套资金。截至目前,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已完成投资4.95亿元,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投资4.9亿元,使林区办公用房和职工住房大幅度改善。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制度,社会参保率逐年提高,林区职工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虽然我省在天保工程一期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兄弟省份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紧紧抓住实施天保工程二期的机遇,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天保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国有林区的改革,不断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努力将我省国有林区建设成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新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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