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4年)学员选拔培训工作的通知
甘财会〔2014〕30号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和《甘肃省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第二期全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请有关单位根据《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4年)学员选拔评审方案》(附件1)所规定的选拔范围、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做好宣传、报名、材料审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个人申请者或单位推荐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学员申报表》(附件3)并交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汇总报送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厅会计处)审定。在兰中央企事业单位及省级行政单位直接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省主管部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申报时间为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周六)上午8:30—12:00。笔试复习范围及参考用书将在“甘肃会计网”公布。笔试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人。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4年)学员选拔评审方案》的要求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甘肃会计网”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养班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具体内容见《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培养工作方案》(附件2)。首次培训时间为15天,初步定在2014年7月,地点为国家会计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学员。
五、培训费用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学习费用由省财政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学员和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冉英 王岚 李霞
联系电话:8891030、8891031、8899200
附件:1.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4年)学员选拔评审方案;
2.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4年)培养工作方案;
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
(2014年)学员选拔评审方案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和《甘肃省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第二期全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为保证其选拔质量,现依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四部门联合颁布的《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制定《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4年)学员选拔评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拔范围
本期培养班计划招录40人左右,选拔范围为省内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大中专院校及在甘中央企事业单位。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各有关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大中专院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与科研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骨干注册会计师。
(二)选拔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2、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或教学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高级会计师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4、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计算至2014年6月底),身体健康。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以及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具有发展潜力的财务及会计工作管理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评审内容和程序
(一)选拔评审内容
包括综合素质评审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
1、综合素质评审成绩,以申报材料为依据,根据其工作业绩(如工作经历、职务、业绩、获奖等)和专业学识水平(如学历学位、职称、科研成果、论文及专著等),聘请专家进行量化评分。
2、笔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3个半小时,内容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税法及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经济法律法规,会计专业英语基础。考核注重实务,兼顾理论。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策划和决策能力、气质仪表等方面。
(二)选拔评审程序
1、申报。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学员申报表》,连同申报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务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论文及专著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盖章后,报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除个人自愿申报外,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可依据选拔条件积极推荐1-3名会计后备干部参加选拔考试。
2、评定综合素质成绩。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分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量化打分。
3、组织笔试。包括:
(1)成立命题专家小组,确定笔试试卷;
(2)制定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组织笔试考试;
(3)成立阅卷专家小组,流水阅卷,评定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包括: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综合素质成绩和笔试成绩,以招录人数的1:1.5比例确定。
(2)组织命题专家小组命题。面试命题以单项题的形式存入题库,待面试时由应试人员抽取。
(3)成立面试评委会并组织面试。评委会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注协、省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及省内高校等领导和专家组成。
5、确定培养班人选。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最终成绩提出初选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培养人选名单,在“甘肃会计网”予以公示并征询所在单位意见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和所在单位。
附件2:
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4年)培养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和《甘肃省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第二期全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为保证培养质量,现依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四部门联合颁布的《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制定《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4年)培养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和方式
(一)培养目标
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实际出发,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精通业务,精于理财,善于管理,视野开阔,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战略思维及创新与决策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高端人才,为推动甘肃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培养方式
1、集中学习培训。包括国家会计学院集中培训和省内集中培训,具体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主题论坛、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并提交学习总结一份。
2、远程网络课程学习。由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网络课程及学习平台,学员按规定每年完成四门必修课和二门选修课的学习及考核。
3、在职自学。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国家会计学院提供自学书目,学员按规定完成自学任务,且每年至少提交两门课的自学笔记或心得体会。
4、考察实训。建立省内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不定期组织学员到实训基地考察、实训,进行体验式学习。
5、课题研究。学员在岗位工作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由指定导师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化辅导方案,帮助学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课题研究,每年向培训管理部门提交一份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学员承担或参与省财政厅、会计学会的课题研究工作。结业时,每位学员要按规定完成结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二、培养周期及培训内容
本期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培养周期为三年,从2014年7月开始,到2017年6月结束。本培养周期分为知识拓展、能力提升、使用提高三个培养阶段。
(一)第一培养阶段(2014.7—2015.6)
这一阶段以对学员拓展知识、开阔视野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自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构筑全面的知识体系,并通过加强交流、拓展训练,培养沟通与团队合作意识,为学员进一步提高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第二培养阶段(2015.7—2016.6)
这一阶段以对学员深化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质、培养管理和决策能力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自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构筑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把握管理实务的前沿和难点问题,提高管理和决策能力。
(三)第三培养阶段(2016.7—2017.6)
这一阶段以完善学员领导沟通、协调能力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岗位实践、课题研究等方式,实现由核算型人才向管理型人才的角色转换。
三、培养管理
(一)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后备)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每次省外集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远程网络课程学习管理由国家会计学院负责。
(二)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培养阶段中的综合表现,形成量化考核结果,计入学员档案。
(三)实行奖励与淘汰机制。每个考核年度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学员”并计入学员档案;第一、二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劝其退班;最后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予结业。
四、结业及评价使用
(一)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三个阶段的培训任务,并量化考核合格,予以结业,由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及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证书”。
(二)推荐优秀学员进入甘肃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领军人才库,并积极向大型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推荐使用优秀学员。
(三)取得“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证书”的学员,经申请可成为甘肃省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优秀学员可聘为下期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导师,并享有下列优先权:
1、优先参加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的课题项目、学术研究等活动;
2、优先推荐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职称考试等辅导的师资;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会计职称,优先评选优秀会计工作者。
五、培养费用
三年培养期间的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统一安排,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附件3:
材料编号:
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学员申请表
(2014)
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报 考 类 别: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或部门:
备 注:
甘肃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如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应填写“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
8.报考类别填“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教师填“学术类”。
9.“照片”一律用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0.申请人为单位推荐的后备干部请在封面“备注”处标注“推荐”二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1.封面右上角“材料编号”无需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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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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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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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1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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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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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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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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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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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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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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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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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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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其他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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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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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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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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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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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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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交流 |
□可 □否 |
文字交流 |
□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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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移动: 住宅: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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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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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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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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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要求:请按时间顺序注明境内外工作经历及所担任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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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表论文及著作 |
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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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 |
要求:请注明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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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
要求:请注明承担地市(厅局)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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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 (15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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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鉴定及意见 |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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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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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部门审查意见 |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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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意见 领导签字: 日 期: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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