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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全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公租房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抓紧做好落实工作的通知

20141024日,全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公租房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兰州召开,省林业厅副厅长段昌盛、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组长李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浩文、省林业厅副巡视员李海涛、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副局长张世虎,各市(州)林业局、厅直各单位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情况,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甘南州林业局、庆阳市林业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和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受到表彰,并分别作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全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缓慢,拖了全国和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后腿。在下一阶段无明显进展或不达标的单位,将追究一把手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调减当年资金投入等方式进行问责处理。

为深入贯彻全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公租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抓紧做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

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责任,兑现奖惩措施。公租房建设年底前必须全面动工,这是一条“红线”。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实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积极采取有效方法推进建设步伐,确保今年的建设任务在年底前全部动工,按期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任务,并做好竣工验收、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住房分配等工作,实现早日入住。

二、强化督促力量,加快进展步伐

各单位要将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作为改善林业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协调落实力度,明确工作责任和措施,扎实做好组织工作。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加强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组织保障等关键环节衔接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监管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扎实推进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明确奖惩考核,强化督导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奖惩考核机制,全面加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工作。公租房建设建筑面积不能低于40平方米,要建成有卧室、卫生间和厨房,达到规定要求,严禁将公租房建设为办公楼或职工个人住房。棚改生活小区物业管理要实行市场化管理,避免矛盾纠纷。管理局公租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于近期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约谈问责,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将调减当年资金投入量,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