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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防沙治沙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区域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保护和恢复植被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相结合”的防沙治沙基本原则,全面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使重点治理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二、重点支持区域和资金使用范围

       重点支持区域:河西走廊三大内陆河流域沙化土地治理及毛乌素沙地治理。积极配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工作,重点补助我省沙化土地面积分布的24个重点沙区县。

       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沙区植被保护,治沙造林,治沙优化模式基地及封育示范基地建设。

       三、申报数量和规模

       申报数量:重点支持区域所涉及县市区、单位各申报2个项目。

       资金规模:每个县市区、单位申报补助资金的规模不得超过30万元。

       四、申报内容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计划、经费预算与筹措方式等。

        五、项目检查和验收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各县市区、单位项目完成后,由各市林业、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报省林业厅备案,省上组织抽查并对省级直属单位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