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林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围绕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现代林业建设、林业产业发展以及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总体目标,按照我省“十二五”及中长期林业建设规划总体布局,积极繁育推广优良乡土树种,大力营造多树种混交林。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全省营造林质量,丰富造林树种,推进全省造林绿化事业。
二、重点支持领域和对象
重点支持宜林地资源丰富、成活率高、造林质量好、集中连片、便于管理的国有林场造林和优良乡土树种造林、乡村造林、重点区域绿化等。要求所选树种必须抗性突出、适应性强,采取先进抗旱保水造林新技术,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和较高的经济效益,能有效提高本地森林覆盖率。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规模
市州申报造林补助项目不超过2个,省直管县(市区)、省级直属单位1个。每个项目申报补助资金规模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内容
项目实施的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经费预算与筹资方式,效益估算和保障措施等。
五、项目检查验收
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项目完成后,由各市林业、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报省林业厅备案,省上组织抽查并对省级直属单位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