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湿地保护管理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通过开展湿地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湿地资源管理状况,找出威胁湿地生态状况的主要因子,分析变化原因,提出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对策与建议。完成部分省级重要湿地确认及湿地相关研究成果汇总及专著的印刷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我省湿地保护、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资金适用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单位。
资金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湿地监测、省级重要湿地确认、湿地保护宣传、湿地保护管理培训、湿地调查方案编制、湿地保护工程评估、野外监测补助、必要的小型设施设备配备、聘请专家劳务费以及省内湿地调查、监测、专著成果的汇总分析和出版等方面的开支。
三、申报规模与数量
各地、各单位报1个项目,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
四、申报内容
省级财政湿地保护管理补助项目申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申报单位补助资金申请文件;
(二)湿地保护管理项目标准文本;
五、申报流程
1、市(州)林业(农林)局,省级直属单位,对所属县市(单位)申报的省级湿地公园项目进行审核、择优筛选后,将申报材料分别送省林业厅计财处和保护处,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将电子版发至gsczly@163.com。
2、厅保护处对各市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统筹平衡、论证筛选、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后,形成资金分配意见提交厅计财处。
3、厅计财处对保护处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综合考虑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及财务运行等情况后,形成资金分配意见并商保护处后报厅务会审定,经审定后报省财政厅,由财政厅下达资金指标。
六、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期为一年。项目完成后,由市州、县级林业会同财政部门对所实施的项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省上组织抽查。
省级财政湿地保护管理项目文本
项目名称:
预算年度: 年度
申报单位:
(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目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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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主要内容与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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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技术路线和主要考核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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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进度安排、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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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实施具备的条件(人员、组织、技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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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费测算及来源 (一)项目经费总额
(二)经费来源
(三)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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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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