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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入库要求

一、项目目标

帮助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生产,加快国有林场脱贫步伐,促进国有林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扶持范围

贫困林场是指亏损或微利、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差、职工收入低,以培育和保护公益林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项目申报林场必须已纳入全省国有林场管理序列。我省林场扶贫资金优先扶持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和“三西”建设县范围内的贫困林场。

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开发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补助内容主要包括:

(一)基础设施建设:用于修建断头路、林场和职工危旧房改造、解决饮水安全、通电通话、电视接收设施等。

(二)生产发展: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森林旅游业、林产品加工业及林副产品开发等。

(三)科技推广及培训:用于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职工技能培训。

四、申报规模与数量

项目申报林场应合理控制投资预算,原则上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80%,资金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

每一申报年度,小陇山林业实验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有关市州限报2个项目,省直管县市及其他有关单位限报1个项目。

五、申报内容

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标准文本;

(三)国有贫困林场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提供上一年度决算报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五份,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2份,场圃处2份。
2014
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申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项目林场

建设地点和内容

申请资金

申报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