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须知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兰州市购买产权明晰,符合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市场流通条件,并已办理完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产权过户两年以内的二手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正常状态;
(1)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2)转入省中心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并正常缴存1 个月(含)以上,原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在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有效身份证件,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真实的购房行为,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
6.如所购二手房为砖混结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则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省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明: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或士兵证、军官证)原件,收取复印件4份、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3.收入证明:借款人和配偶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各1份,申请日前六个月的工资明细或工资存折(银行卡)明细打印单;
4.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5.银行出具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6.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半年以内)及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
7.面谈记录(省中心提供,与借款人当面签订)。
◇借款人需提供的购房材料
1.房屋交易过户前申请贷款的提供以下资料:
(1)所购房屋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2)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4)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收取原件1份;
(5)产权人《房屋出让声明》;
(6)《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收款人确认单》;
(7)放款前,还须查看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各1份;
(7)省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资料。
2.房屋交易过户后申请贷款的提供以下资料:
(1)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3)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5)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收取原件1份;
(6)省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单身职工40万元,已婚职工50万元。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申请金额和下列限额标准计算:一、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的70%;二、贷款的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收入的5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1-30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如借款人所提供的房产为砖混结构且房龄未超过20年,则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职工离退休后不得申请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的利率按照国家公布的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执行的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0%;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5%;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当国家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年内不作调整,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贷款受理、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自借款人向省中心正式完整交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提前还款
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应将欠还部分的本金和本期内利息一次性结清。
◇办理要件
1.《提前还款申请表》1份;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3.查看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省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省中心领取《提前还款申请表》→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每月1-15日到省中心办理提前还款审批→省中心审批后每月1-15日到贷款银行还款
◇办理时限
借款人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提供省中心要求的办理要件后,省中心即时办结审批手续。借款人须在每月1-15日之内进行还款。
◆温馨提示:
◇夫妻双方不能同时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任何一方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予贷款;有两次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贷款;有一次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