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林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
为做好2016年度白龙江林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运行状况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变化,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甘国资发财监〔2016〕424号)及国家有关规定,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加大组织力度,巩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
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分布与运营状况,对优化我林区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要积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理顺工作关系,拓展统计功能,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有关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从业务、技术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帮助,确保整体工作进度。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收集渠道畅通,报送及时。三是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层层培训和布置工作,准确把握报表编制要求、指标口径及软件操作方法,确保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
二、加强布置培训,确保国有资产统计信息全面完整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基础,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统计信息质量。一是要深化国有资产统计全级次报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上年工作基础上,层层落实全级次报送要求,推动建立覆盖全面、级次完整的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库。二是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管理,严格收入成本确认标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信息质量。
三、强化数据分析,深化国有资产统计成果应用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数据管理及成果应用。要认真做好历年国有资产数据资料整理和建库工作;要规范数据口径和数据加工处理,做好数据挖掘和分析工作,及时为林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要认真撰写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及宏观经济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四、落实报送要求,及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各有关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正式行文报送2016年度国有资产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2016年度本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数据电子文档。
(三)2016年度本单位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各有关单位在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