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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
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林沙发〔2018〕28号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干旱少雨、气温回升较快,主要沙尘源区地表植被还未返青、土壤干燥疏松,在较强冷空气条件下极易发生沙尘天气。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3—5月份)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应对沙尘暴灾害,按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今年春季沙尘天气趋势
  近几年,我国北方地区沙尘天气总体上处于低发期,过程次数和日数均较常年同期偏少。根据2018年春季沙尘天气趋势会商综合意见,预计2018年春季,北方地区沙尘过程次数为7—10次,较常年同期(17次)明显偏少,多于2017年同期(6次);其中沙尘暴和强沙尘暴过程1—2次,沙尘强度总体偏弱。北方地区平均沙尘天气日数为2—4天,较常年同期(8.2天)偏少,接近2017年同期(3.6天)。各重点区域沙尘天气日数为:东北区域(辽、吉、黑西南部)平均2—3天,接近或略少于常年同期(3.1天),略多于2017年同期(1.8天);华北区域(京、津、冀、晋、内蒙古东部)平均2—4天,较常年同期(5.5天)偏少,接近2017年同期(2.3天);西北区域(陕、甘、青、宁、内蒙古西部)平均2—5天,较常年同期(11.2天)明显偏少,接近2017年同期(3.2天);新疆区域平均10—13天,较常年同期(19.1天)偏少,接近2017年同期(11.3天)。
  由于沙尘天气趋势预测难度较大,各地切不可麻痹大意,要认清今春沙尘天气趋势,密切关注沙尘天气预警信息,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认真编制应急工作方案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从组织领导、预案管理、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现场处置、灾害评估、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同时,要充分认识今春重点区域沙尘暴灾害形势,对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深入排查灾害隐患和应急工作薄弱环节,及早修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应急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于主要沙尘源区和路径区,要充分考虑强沙尘暴及其衍生灾害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切实将处置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三、科学开展监测预警工作
  在沙尘暴灾害多发期(3—5月),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安排专人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并保持通讯畅通。要充分利用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短信平台、沙尘信息报送手机客户端、沙尘暴地面监测站等现有条件,科学监测沙尘天气和灾情,实时采集相关信息并上传。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接收我局发布的卫星遥感影像,查阅、分析地面监测站和信息员报送的信息,科学监测研判沙尘天气发生发展趋势,提前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信息,并相应地调整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沙尘暴监测工作。各地要加强沙尘暴地面监测站管理和业务指导,保障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其正常运转。对工作积极性不高、设备维护保养不力的监测站点,要及时予以纠正。
  四、继续加强部门间应急合作
  各地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林业局 中国气象局深化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力争在沙尘暴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有新的突破。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充分利用林业、气象两部门现有资源与条件,共建沙尘暴灾害地面监测站点,开展沙尘天气及其灾情监测,实现监测资源和数据共享。2018年我局将在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进沙尘天气多发地区旗(县)气象信息员为林业直接报送沙尘天气信息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气象部门,争取获得实时的沙尘天气监测信息。同时,要加强与民政、农业、交通运输等部门交流与合作,共享沙尘暴预测监测和评估数据,共同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
  五、不断强化信息报送与灾情核实工作
  在沙尘暴重点预警期,各地要认真组织上报沙尘天气和灾情信息,强化首报意识,努力提高信息报告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敏感性和准确性。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好沙尘天气灾害信息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每天17:00前报告当天沙尘暴灾害情况;一旦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时,要及时核实灾情并按预案要求随时上报信息。各地要建立沙尘暴灾害舆情信息监测机制,对于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发布的社会影响较大的灾害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紧核实,以辨真伪,并及时上报。要定期培训应急管理和技术人员,重点讲授沙尘天气及灾情监测技术、沙尘暴灾害应急短信平台和信息报送手机客户端操作技巧、监测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18年我局将继续通报各地零报告执行情况及各沙尘暴地面监测站、信息员报送灾情信息情况。
  六、进一步做好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要结合防灾减灾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重要纪念日,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张贴海报、布置展板、现场咨询等方式,定期开展《防沙治沙法》、沙尘暴灾害防范知识、《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防沙治沙成效等宣传教育活动。在沙尘暴多发地区,要确保沙尘暴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沙尘暴灾害避险演练和技能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一旦发生较强沙尘暴过程,要迅速发布预警、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广袤的沙尘源和不确定的气候因素决定了沙尘暴不可能消失。沙尘暴危害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做好沙尘暴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好职责,高度重视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队伍建设,落实好年度应急工作方案。要坚持以防为主,通过健全制度、完善预案、加强排查、落实责任,开展沙尘暴灾害综合风险调查与评估,努力做到灾害风险早发现、早识别、早处置。各地要结合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定期组织开展沙尘暴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保障应急预案执行到位。
  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2018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上报我局。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治沙办  潘红星
  电  话:010-84238825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