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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严格做好林业网站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甘林信函〔2018〕354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依据2018年4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做好林业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结合全省林业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省森林公安局、盐池湾保护局、太子山保护局主管的甘肃林业网子站和甘肃林业网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林业展厅栏目、专题专栏栏目、厅领导重要活动栏目,以及野生动植物管理局负责的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单位部分栏目超出国办更新要求达半年以上。

  (二)信息数据不准确。甘肃林业网林业展厅中厅机关部分处室负责的林业基本情况、最新生产动态数据、最新成果展示未及时更新;内设机构中厅机关部分处室负责的部门职责、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等内容信息不准确。

  (三)存在信息安全隐患。个别市州林业局主管的网站出现了严重错别字问题,部分网站信息内容排版不规范,少数网站存在“问题地图”等情况。

  二、管理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站是各级政府机关履行职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机关为企业和公众服务,相互交流的重要渠道。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工作,严把信息内容政治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符合政治方向,坚决杜绝网站信息安全问题的发生。

  (二)要高度重视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各地各单位主管的“甘肃林业网”子站、厅直参公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负责的“甘肃林业网”栏目(包括参公单位信息栏目、各处室业务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栏目、林业展厅分工栏目、专题专栏分工栏目和厅领导重要活动栏目),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甘肃林业网站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内容维护工作;发布信息时,要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国家发布的林业权威数据要在网站上及时更新。

  (三)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要全面排查风险,做好网站(栏目)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实落实网站不允许下线的要求,按期做好网站备案管理相关工作。各地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信息员要保管好密码,定期更新密码,发布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背书。

  (四)要高度重视网站监管工作。各地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要将网站(栏目)信息内容发布纳入常态化检查范畴,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问题网(栏目)站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森林公安局、盐池湾保护局、太子山保护局和野生动植物管理局要将网站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林业厅;厅机关各处室要对负责管理的栏目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特别对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栏目、林业展厅分工栏目、专题专栏分工栏目、厅领导重要活动栏目要逐个排查,及时整改,并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厅信息办。

  今后,各地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每发布一条信息都要通过人工读网或技术检测等方式,严格检查复查,严防内容差错,坚决杜绝任何政治类错误情况发生,切实落实好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 白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