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调查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与资源监测,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竖立和管理,开展科研、宣传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防火、林政执法、禁种铲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验检疫。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工作部、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人事科、规财科、资源管理科、植树造林科、机关总支、保护监测科、科研宣教科、天保办、护林防火科、产业科。
10个直属单位,包括:沙滩保护站、茶岗保护站、铁坝保护站、憨班保护站、林木种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机关事务站、干休所、森林消防队、沙滩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卫生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报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公开报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报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报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报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报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2,046.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38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1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72.59万元,占 98.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 101.80万元,占0.9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 0.00%;其他收入40.00万元,占0.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47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05万元,占11.71%;项目支出 10,132.40万元,占88.2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 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23.7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4.21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6.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2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3.55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森林管护、社会保险补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森林资源补助、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97.70万元,支出决算为5,49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34.20万元,支出决算为5,03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2.35万元,支出决算为64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00万元,增长37.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职工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5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劳务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管护。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和省林草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林规函〔2022〕20号)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抽调专人,组成绩效自评工作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逐项量化打分,形成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中央一般转移支付共10个项目,当年下达中央项目资金6918.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704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05万元、项目支出5704.30万元,支出完成率为98.4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344.05万元、项目支出完成5597.55万元,分别支出完成率为100%、98.1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评分为100分,等级评分优(森林资源管理:100分,等级评分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0分,等级评分优;森林抚育:100分,等级评分优;林木良种补贴:100分,等级评分优)。
(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评分为100,等级评分优(社会保险补助:100分,等级评分优;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100分,等级评分优)。
(三)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100分,等级评分优;棚户区改造:72分,等级评分合格;白龙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91分,等级评分优。
(四)国有贫困林场扶贫(乡村振兴)资金评分为100,等级评分优。
(五)森林管护资金项目计划投资957.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957.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六)社会保险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82.7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82.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七)湿地保护修复资金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00%。
(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九)禁种铲毒计划投资25.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十)林木林地返还计划投资179.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42.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9%。
(十一)植被恢复费计划投资10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十二)自然资源能力保护建设计划投资8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8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十三)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计划投资7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十四)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计划投资526.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526.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十五)林果产业发展资金计划投资7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
(3)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评,我中心存在的不足:主要原因是个别专项资金计划、资金到位迟,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未能及时报批,错过项目实施季节,造成项目跨年度实施,影响当年支出进度。单位整体支出定量、定性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科学。主要表现在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等绩效目标设立缺少量化可衡量指标,评价标准不够细致科学。
改进措施:加强部门协调调度,强化责任担当。对当年未完成项目,科室负责人要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协调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时间路线图,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要求。进一步完善量化绩效目标和评价标准,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实现项目实施与绩效评价并重,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推进单位各项管理工作规范高效落实,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资金支出效益,改进预算执行和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管理能力,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推进资源管护、财务管理、项目建设、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资金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21年甘肃省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2021年度插岗梁绩效表.xlsx
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关于2021年度绩效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