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曲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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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按照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日至14月,管理局党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6年1月6日,巡察组通报了巡察情况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好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管理局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列出85条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局上下将整改工作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领导督办、限时改进、定期督查,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目前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成效明显。

  一、执行“六大纪律”方面

  (一)工作作风有待转变,组织纪律需要加强。

  1.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不够,与职工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较少,存在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的现象。一是修改完善了《舟曲林业局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舟曲林业局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规定》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两节”送温暖活动和护林防火工作,带头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当前,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均达到15天以上,深入联系点3次以上,看望慰问各自的2户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家庭和1户“双联”联系户。三是在深入基层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和职工群众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力所能及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2.针对有的工作安排布置多,督促落实少,成效不明显,部分规章制度与工作实际衔接不紧,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要求。一是加强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改变以往先通知后检查,实行明察暗访,促进了工作任务的有效完成。二是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通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全局上下工作落实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显著提高。三是按照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要求,正在对全局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清理和完善。

  3.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关规定的学习,增强了全局县处级干部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自觉性。全局1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做到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4.针对机关个别部门之间工作协调配合不够,服务意识淡薄,办理业务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结合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由机关党总支牵头,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集体劳动等实践活动,强化对机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局纪委、监察科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机关干部职工协调配合的主动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得到明显转变和提高。由局党委宣传部牵头,围绕林区职工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通过制作固定宣传展板和印发宣传活页,开展政策宣传。针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局纪委、监察科开展了效能督查,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5.针对部分基层单位和机关科室工作人员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懈,迟到、早退,上班网络打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时有发生。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采取教育、督查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纪律松懈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通过抽查,春节前后全局上班到岗率达到95%以上,未到岗人员均履行了正常的请销假手续。

  6.针对近年来新进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适应岗位需求。一是对新进人员进行重新考核审定,对不能胜任当前岗位的,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围绕新进人员的工作岗位特点,正在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适时开展集中培训,提升新进人员业务能力,适应岗位需求。

  7.面对繁重的禁毒任务,个别基层单位禁铲毒工作落实的还不够细,铲除不彻底。一是制定印发了《舟曲林业局禁种铲毒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调整充实了禁种铲毒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基础上,以林场、管护站为单位细化分解责任区包片领导和管护人员,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对2016年禁种铲毒工作提前进行谋划部署,对2015年禁种铲毒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二)政策规定执行的力度还不够。

  8.针对管理岗位层层借调人员比较多,职工群众意见比较大。按照上级岗位设置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局普通管理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核定局属各单位(部门)管理岗位职数。正在起草制定精简分流方案,报请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对现有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全面清理,5月底前完成超编人员精简分流。

  9.针对管护一线力量不足、年龄普遍较大,巡山查林未完全到位。一是制定下发了《舟曲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护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巡山查林不到位的责任追究。二是待精简分流工作完成后,将精简分流人员充实到管护一线。三是防火关键期,组织局、场两级机关和二线单位人员分批下林场开展轮流巡护。

  10.针对艰苦林场津贴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借调出艰苦林场仍发放津贴的情况。对全局借调出艰苦林场的人员进行认真清查,对不符合享受艰苦林场津贴政策的28人,从2016年1月停发了艰苦林场津贴。

  11.针对个别岗位绩效考核与实际工作脱节,特别对一人身兼多职考核难以落实,激励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是按照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岗位量化指标,提高了绩效考核的可操作性。二是按照《舟曲林业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对全局干部职工按月或季度进行绩效考核,按季度兑现奖惩。

  (三)党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12.针对党建工作局强场弱,点好面差。一是建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的机制,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及时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阵地建设,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改进。二是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制定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基层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较以往有了明显改进。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4个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调整,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

  13.针对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重视,业务不精,工作不熟,对新政策理解把握不够。一是围绕学习的重要性,通过组织生活会和日常学习教育,增强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对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教育管理制度,以局业余党校和各类教育培训为依托,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加强对新出台政策的学习。三是及时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实行学习考勤签到制,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14.针对对职工的感恩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到位,为职工群众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部分职工群众却不太满意。一是利用职工大会、道德讲堂、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围绕两次灾后重建开展了以“感恩”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宣传灾后重建及棚户区改造给林区带来的巨大变化,职工群众崇德向善、知足感恩的理念有所提升。二是将办好事实事与职工群众意愿相结合,注重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全面,在细化责任,健全制度方面有待完善。一是靠实责任。严格执行局党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细化任务分解,理清党委主体责任22项,纪委监督责任8项,确定重点工作任务7项,制定主要措施7条,进一步靠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严格落实。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三述”、干部考核、任前廉政谈话和考试等制度,对5名新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三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召开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讲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四是发挥示范。紧扣遵守“六项纪律、作风建设”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逐级传导责任压力,深入推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16.针对班子个别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较弱,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抓得不紧,对廉政建设苗头性的问题重视不够,存在廉政风险隐患。一是采取中心组学习的方式,组织局、场两级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规定,增强了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结合分管业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做到将监督管理关口前移。三是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由局纪委牵头,组成由监察、劳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巡查小组,对春节前后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和上班到岗情况开展了巡查。

  17.针对纪检监察部门力量不足,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的能力比较弱,对党员干部存在一些违规和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是按照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职数的要求,新配备1名监察科科长,使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达到了规定的配备标准。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条例和业务知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局纪检监察部门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建立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畅通反映问题线索渠道,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监督和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三、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8.针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监督不力,个别企业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隐瞒收入等违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个别下属天保单位存在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和违规转嫁列支费用的问题。一是组织局审计、财务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开展了一次财务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主管财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相关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提高了各级领导财务管理意识和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对两水物业公司2010年收入的4.0万元水费进行了账务调整,纳入到2015年财务决算。对各林场2013年度营林段房屋维修费,应直接在天保事业费账务中处理,却误将此款转入森工账进行核算,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说明。

  19.针对个别林场购买大额设备、设施未进入固定资产台账,存在固定资产流失的隐患。对沙滩林场、茶岗林场、憨班铺林场购置的电脑、打印机、冰柜等达到固定资产计量单价,但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进行了分析。因这部分物品购置年限较早和属于易损易耗物品且达到报废年限,由林场财务建立备查账,办公室对物品进行登记造册。

  20.针对审计部门对审计出的问题跟踪整改不力。按照谁主审、谁负责,由局审计科按照审计报告结论,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计整改任务,并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内控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1.针对对局(场)务公开重视不够,“三重一大”事项公开的透明度不强,缺乏监督机制。一是加大公开力度,采取文件、公示栏、会议等多种公开形式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进行及时公开。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并细化、量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内容,扩大职工参与度,增强公开透明度。三是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的问题

  (六)落实中央、省委和管理局党委作风纪律规定不够坚决、不够彻底,不够到位。

  22.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一是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党员干部反对“四风”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结合制度清理,建立完善包括党内民主制度、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反腐倡廉制度等,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强化反“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工作纪律、服务群众、会风会纪、节庆送礼、公车私用、公务接待等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未发现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问题。

  23.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工作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的整改措施不到位,有走过场的现象。一是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开展了一次专题教育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整改任务完成不彻底的进行了彻底整改。二是个别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整改措施,建立“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实行挂牌销号。

  五、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七)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4.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个别环节简化,干部推荐汇总、选拔纪实、考察报告等基础性材料不完整,该签字的没有签字,该形成书面材料的没有书面材料,该装入人事档案的没有装入档案。一是结合档案清理工作,对选人用人基础资料开展专项检查,补充完善缺失资料,对选任方面档案材料及时进行了归档。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按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在2月底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做到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25.针对对中层干部、重要岗位负责人任职一定年限后,未按规定进行交流,个别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不齐,缺少监督。一是2月底对17名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根据任职年限和工作需要有计划开展了干部交流,进一步配齐配好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二是加强对全局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干部作风动态督查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通报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 

  六、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

  (八)解决民生热点问题还不够。

  26.针对职工技能培训、独生子女费等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一是成立相应的职工技能培训组织机构,制定《职工技能培训方案》,设立培训地点,并邀请经验丰富具有相关培训资质的教师进行授课,做到了有计划、有培训、有考试。二是按照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规定要求,截至2016年1月15日,为全局498户、723人补发独生子女费76.273万元。

  27.针对职工医保定点医院较少,部分基层单位职工就医不便。一是积极争取已将舟曲林业局职工医院纳入医保刷卡定点医院,还将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协调上报甘南州人社局,争取将管理局中心医院、陇南市人民医院、武都区人民医院、武都区中医院纳入职工医保刷卡定点医院,方便职工看病就医。二是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努力消除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误解。

  28.针对职工群众对灾后重建房、棚改房分配反映较多。一是按照局棚户区改造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对不愿意在两水江边安置,且公示期超过1年,仍然拒不办理缴款选房手续的19套住房进行重新分配,解决了住房困难户及拆迁户住房困难。二是积极与武都区政府协调,争取将一部分人员在武都区进行安置。三是坚持耐心细致地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职工群众了解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分配原则,争取得到职工群众的支持与理解。

  29.针对管护人员管护面积过大,巡山查林线路长,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劳保用品。一是积极向管理局汇报,争取专项资金。二是注重发挥现有防火车辆的作用,集中优势力量集中整片开展宣传巡护。三是已列计划购买防火专用车辆和劳保用品,3月下旬已到位5辆护林防火车。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按照任务分解表,全力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正风肃纪的的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敬终如始地抓好后续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局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中共舟曲林业局委员会工作部,联系电话:0941—5112168;通讯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峰迭新区(舟曲林业局),邮编746300,电子邮箱:zqjgzb@qq.com。

   

  中共舟曲林业局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