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调查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与资源监测,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竖立和管理,开展科研、宣传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防火、林政执法、禁种铲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验检疫。
二、机构设置
1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工作部、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人事科、规财科、资源管理科、植树造林科、机关总支、保护监测科、科研宣教科、天保办、护林防火科、产业科。
10个直属单位,包括:沙滩保护站、茶岗保护站、铁坝保护站、憨班保护站、林木种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机关事务站、干休所、森林消防队、沙滩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卫生所。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公开07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公开08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公开09表,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589.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56.92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05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9.79万元,占99.01%;其他收入99.62万元,占0.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9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93万元,占18.32%;项目支出8494.04万元,占81.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5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467.03万元,下降12.41%。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1.18万元,下降10.72%。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6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5.96万元,支出决算为454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87.06万元,支出决算为538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1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0.88万元,增长41.73%,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0.45万元、津贴补贴97.60万元、奖金708.09万元、绩效工资300.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7.58万元、退休费57.60万元、退职(役)费2.87万元、 抚恤金4.28万元、生活补助156.25万元。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2022年无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2022年无培训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9.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9.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管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2022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2022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2我单位无外事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2我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7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对照相关资金管理制度,逐项量化打分,形成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二)绩效自评总金额、项目个数、名称与金额、覆盖率等
2022年,下达我中心部门预算资金10,58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93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项目支出资金8,684.95万元(中央资金5,835.26万元,省级资金2,849.69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
中央项目资金:5,835.26万元,其中:天保工程中央资金4,278.00万元(森林管护1,274.00万元;社会保险补助1,769.40万元;政社性资金1,234.6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14.00万元;森林抚育700.00万元;有害生物防治30.00万元;森林防火20.0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148.00万元;棚户区改造145.86万元(145.86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基建投资99.40万元(25.13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74.27万元为其他资金)。
省级项目资金:4,75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93万元;天保工程省级资金1,347.00万元(森林管护费1,164.00元,社会保险183.00万元);草原植被恢复费50.00万元;林自然资源能力保护建设资金195.00万元(115.00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国有林场改革发展补助780.2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140.40万元;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95万元(36.75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禁种铲毒资金20.00万元;有害生物防治25.00万元;森林防火20.00万元;农业保险理赔资金63.08万元(37.73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25.35万元为其他资金);产业化管理70.00万元(70.00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棚户区改造100.00万元(100.00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三)自评工作实施过程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7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根据自评工作要求,对省级项目完成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对每一个项目任务完成和资金支付进度,查阅项目建设和财务支出相关资料,及时查漏补缺,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二是依据自查结果,准确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中每一项指标,依据项目完成和资金支付情况计算填报数据,确保评价指标数据填报真实、准确。三是认真撰写项目自评工作报告。依据项目自评表中定性、定量指标完成情况,对每一个项目完成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切实可操作性整改措施,达到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工作目标,确保项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6个,当年项目财政拨款8,684.95万元,全年项目支出8,494.03万元,执行率97.80%。通过自评,14个项目结果为“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天保工程项目
当年财政拨款5,625.00万元(其中:中央森林管护1,274.00万元;中央社会保险补助1,769.40万元;中央政社性资金1,234.60万元;省级森林管护费1,164.00元,省级社会保险183.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5,624.4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1,273.52万元;社会保险补助1,769.40万元;政社性资金1,234.56万元;省级森林管护费1,164.00元,省级社会保险183.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9%,自评得分98分。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源管护率达到100%,政社性人员工资发放达到100%、社会保险缴纳达到100%。保证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为提升环境生态效益做出突出贡献、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2、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预算财政拨款5,625.00万元,当年完成5,624.48万元,结转0.52万元。由于资金支付延迟导致项目资金年底结转,2023年我中心加强各部门项目进度及项目支付率。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当年财政拨款414.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414.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三)森林抚育
当年财政拨款70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四)有害生物防治
当年财政拨款55.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5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五)森林防火
当年财政拨款4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4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六)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
当年财政拨款148.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48.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七)棚户区改造
当年财政拨款245.86万元(上年结转:245.86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45.8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八)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基建投资
当年财政拨款99.40万元(上年结转:25.13万元;其他资金:74.27万元),实际完成支出99.4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九)草原植被恢复费
当年财政拨款5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00%,自评得分0分。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1652.77亩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建设,达到提高林地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林地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的目的。
2、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预算财政拨款50.00万元,当年完成0.00万元,结转50.00万元。由于资金下达较晚,项目尚未实施。我中心已完成设计方案,待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实施该项目,预计在2023年完成。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未完成。
(十)自然资源能力保护建设资金
当年财政拨款195.00万元(当年财政拨款:80.00万元;上年结转:115.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9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十一)国有林场改革发展补助
当年财政拨款780.26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80.2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十二)森林植被恢复
当年财政拨款140.4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00%,自评得分0分。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1652.77亩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建设,达到提高林地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林地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的目的。
2、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预算财政拨款140.40万元,当年完成0.00万元,结转140.40万元。由于资金下达较晚,项目尚未实施。我中心已完成设计方案,待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实施该项目,预计在2023年完成。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未完成。
(十三)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
当年财政拨款38.9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2.20万元;上年结转:36.7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38.9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十四)禁种铲毒资金
当年财政拨款2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十五)农业保险理赔资金
当年财政拨款63.08万元(上年结转:37.73万元;其他资金:25.3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63.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十六)产业化管理
当年财政拨款70.00万元(上年结转:7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得分100分。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中心将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进一步细化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案,加强对人员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评价结果引入年终综合考评机制。同时,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编入部门决算,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2年度公开表.xlsx
2022年度插岗梁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插岗梁保护中心关于2022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docx
2022年度插岗梁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