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应具备哪些条件?应取得哪些证、照?在哪些情形下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应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制度;林木种子生产档案制度;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制度;林木种子经营者的其他法定义务。
种子经营者须在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再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然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形,包括: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依照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管理办法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代销其种子的;具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在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营林木种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