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18年度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管理工作顺利通过省林草局年审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31 浏览量: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635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624号)要求在省林草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局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业务部门扎实工作,完成了林木采伐证申请办理和绿化工程苗木的调运任务,顺利通过了省林草局2018年度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年审。

我局2018年度限额内采伐申请办理采伐证332份,使用林木采伐证332份,采伐作业面积3344.3033公顷,采伐消耗蓄积0.2054万立方米,采伐出材量0.0266万立方米。其中森林抚育消耗人工林蓄积0.1953万立方米,低效林改造消耗人工林蓄积0.0098万立方米,其它采伐消耗天然林蓄积0.0003万立方米。我局2018年度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申请办理采伐证33份,使用林木采伐证33份,采伐面积3.8711公顷,采伐消耗蓄积0.0175万立方米,出材量0.0098万立方米。其中采伐人工公益林使用采伐证10份,作业面积0.5216公顷,消耗蓄积0.0007万立方米,出材量0.0004万立方米;采伐天然公益林使用采伐证23份,作业面积3.3495公顷,消耗蓄积0.0168万立方米,出材量0.0094万立方米。

2018年我局共领取《省内一次木材运输证》(“甘1”)6本。苗木调运使用3本,未使用3本。其中签发有效运输证35份,剩余未使用115份。共调运苗木395.5375万株,全部为胸径5CM以下的苗木。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挑选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专门管理、签发、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各单位层层把关苗木调运过程,严格按照限额管理,确保了造林任务顺利完成和全林区森林资源安全。

                                    赵亮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