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管理局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界定国家级公益林1293.67万亩。
2009年12月10日,省林业厅在兰州饭店召开全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新一轮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会后,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公益林区划界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由主管领导亲自负责,成立了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抽调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区划界定队伍,建立了质量自检内控机制,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及时准确、安全有序的开展,保证了区划界定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截至今年8月初,经过林区上下全体区划界定人员半年多的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已圆满完成了全林区公益林区划界定任务,并建立了管理局、林业局两级图形库和数据库。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1293.67万亩,占全局林业用地总面积的80%。目前已纳入中央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476.1万亩,每年可争取中央生态补偿资金2380万元。
通过这次区划,彻底解决了2004年以来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将林区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和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全部纳入国家公益林,做到了“应划尽划,应纳尽纳,不留尾巴”。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争取更多生态补偿基金奠定了坚实基础。(管理局资源处 闫西清 汪淑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