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管资函〔2017〕140号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关于
认真做好“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
各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依法依规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并制定下发了《“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环生态函〔2017〕144号)。根据省环保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17〕105号)和《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甘林护函〔2017〕536号),现结合林区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就扎实做好“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安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在今年以来开展的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及森林资源卫片执法的基础上,按照“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所有环境问题再一次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 、一抓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充分发挥严厉打击的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全面彻底整治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规范保护区管理,形成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组织方式
要在努力巩固好现有整改成果、依法严格落实森林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绿盾2017”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自查整改工作任务、时限要求、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等。管理局将配合省林业厅对各保护区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省级自然保护区及林区疑似图斑进行重点抽查。
三、行动内容
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17〕64号),在认真做好甘办发电〔2017〕24号通知要求的5个方面整改内容的同时,进一步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全面梳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及林区疑似图斑问题。要在前期建立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本区内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水电开发、旅游项目及设施,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增加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等生态环境问题,逐一核查清单中目标地理位置、所在功能区、设施名称、设施类型、设施规模、整改时间和设施现状。
(二)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及疑似图斑,按照整改方案,主动协调衔接,积极推进落实;督促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彻底清理现场,及时开展矿(厂)区整修,抓紧平整覆土,适时开展植被恢复,确保限期完成。对尚未完全关闭退出、仍在生产经营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各种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行为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向森林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跟踪检查问题整改进展,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三)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及林区森林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省环保厅等5部门对各地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要求,省林业厅和管理局也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林业局和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情况及卫片执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排查不认真、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追责不严肃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国家有关部门将对保护区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管理局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严肃问责追责。
四、时间进度
按照甘办发电〔2017〕24号通知安排,10月1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行动结果经所在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市(州)政府名义报省环保厅和省林业厅,同时将属地市级政府上报结果报告管理局;12月上旬前,国家和省上相关部门将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抽查和公开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要将“绿盾2017”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森林资源卫片执法结合起来,在已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靠实责任,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整改落实情况,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压茬推进整改,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勇于动真碰硬。要紧盯整改中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疑似图斑,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推进措施、一个整改班子和一本工作台账,做好整改前中后各期图片、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健全问题(项目)档案。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点,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破解自然保护区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制度障碍,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2018年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督查。
(三)坚持信息公开。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职工群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林区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监管机制。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漏洞和疑似图斑全面整改,并将其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形成工作制度,转化为自然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完善保护区范围边界核定工作,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建立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监控平台,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检查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从源头防范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特此通知。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 抄送:本局各位领导,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资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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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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