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新成林资源验收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13 浏览量:

第一章   

第一挑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及时掌握新增森林资源动态,根据原林业部《对新成林资源验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国家《生态公益林成林标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有关规定,结合白龙江林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所属各林业局的新增成林资源验收。

第二章 验收范围

第三条  新增成林资源验收范围包括:

(一)人工造林地(包括人工植苗和人工直播造林地);

(二)模拟飞播造林地;

(三)封山育林地。

上述人工造林、模拟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地,凡其幼树生长基本稳定、分布均匀、达到合理保存株数、郁闭度(或植被盖度)和混交比标准的,均可作为新增成林资源予以验收。

第三章  验收标准

第四条  凡采用人工造林方式营造的生态公益林,达到规定成林年限(一般植苗造林5年、人工直播7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株(穴)数的80%以上(含80%)或郁闭度≥0.20,植被盖度≥0.4,且分布均匀,混交比同时达到30%以上(含30%),符合有林地标准的,可予以验收,纳入新成林资源。

第五条  模拟飞播造林7年,幼林郁闭度达0.2以上(含0.2)、分布较均匀(均匀度大于50%)、每公顷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1050株(含天然更新的目的伴生乔、灌木树种),且有苗面积占宜播面积的20%以上(含20%),可验收为新成林资源。其小班合格标准为:

(一)乔木型:郁闭度≥0.2,或小班平均每公顷有目的树种105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

(二)乔灌型:乔、灌木总覆盖度≥30%,其中乔木郁闭度≥0.1;或小班每公顷有目的乔、灌木135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三)乔灌草型:乔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乔、灌木覆盖度≥20%;或每公顷有目的乔、灌105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四)灌木型:灌木覆盖度≥30%,或小班每公顷有目的灌木105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五)灌草型: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灌木覆盖度≥20%;或小班每公顷有目的灌木105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

第六条  封山育林地,达到规定成林年限(7年),幼林郁闭度达到0.2以上(含0.2)、分布较均匀(均匀度50%以上)、生长良好、平均每公顷保存株数达1100株(含原有林木)以上,可作为新增成林资源验收;局部分布不均匀的,对其较大的林中空地应限期补植或补播,并继续封育,达到成林标准的再予验收。其中:

(一)乔木型:小班郁闭度≥0.2;或小班平均每公顷有乔木1100株(含原有林木)以上,且分布均匀。

(二)乔灌型:小班每公顷在乔、灌木1350株(丛)以上,乔、灌木总覆盖度≥30%,其中乔木所占比例在30%50%,且分布均匀。

(三)灌木型:小班灌木覆盖度≥30%,或小班每公顷有灌木不少于1000株(丛),且分布均匀。

(四)乔灌草型:乔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乔、灌木覆盖度≥20%,或每公顷在乔、灌木105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五)灌草型:小班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灌木覆盖度不低于20%

(六)竹林型:小班竹林综合覆盖度≥50%

第四章  验收方法

第七条  验收新增成林资源应以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和造林经营档案、造林检查验收报表等资料为依据,按期开展现地检查验收。

(一)新成林资源验收要求以小班为单位,顺山选设样线,沿样线等距布设样地。样地间距要根据小班坡长和面积而定,并且控制在小班坡位的上、中、下三部分。抽样比为23%

(二)样线和样地应预先在原施工设计图上布设,验收时要避开陡崖等无法通过的障碍地段,然后到现场定位调查。

(三)为避免重复验收,应将相近地区每次验收合格的新成林资源转绘于同一张地形图或森林分布图底图上。

(四)经验收符合标准的新成林资源,计入有林地并建立森林资源档案。

第八条  新成林资源验收主要因子记载和调查方法:

(一) 主要因子记载:

1、幼林地的地理位置和范围(或林班、小班号);

2、幼林地的权属;

3、幼林地的林种、林龄、树种组成(目的树种和非目的树种);

4、幼林地郁闭度、灌木林地盖度、混交比;

5、单位面积株数及其占合理株数的百分比;

6、幼林地的立地类型及成林方式;

7、幼林的生长状况(分别目的树种和非目的树种);

8、已采取的经营措施。

(二) 主要因子调查方法:

1、成林面积以原造林施工设计面积为依据,现地复核。无施工设计的地块采用罗盘仪实测,导线闭合差要求小于1/150。或采用GPS卫星定位系统设控制点与地形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求算面积。

2、林木株数调查:按样地株数推算。即在样地内分别核查健壮幼树、弱幼树和死株数量,包括天然目的乔、灌木树种。

           健壮幼树:是指验收时胸径尚未达到检尺径阶、针叶树高在30cm以上,阔叶树高在41CM以上,苗色正常、顶芽饱满、生长旺盛、无损伤的幼树;

           弱幼树:是指树高低于健壮幼树标准、苗色发黄、顶芽干枯或折断的幼树,统计株数时计1/2株;

           死株:指全株枯萎、落叶、芽无生活力的植株;

           验收当年补植的壮苗,按1/2计算株数,弱苗不计数量。

3、生长状况:分别目的树种和非目的树种确定幼林的生长状况,分为健康、不健康。

4、树高和胸径调查:在样地内量测有代表性树木的树高和胸径(或地径)取其平均值。同时根据测得树高和胸径值求算生长量和蓄积。

5、立地类型确定:验收新成林时,原作业设计小班界线没有变化的,立地类型一般不应改变;小班界线发生变化的,可根据前期调查的立地类型和实地情况;分别判定各小班立地类型。

6、郁闭度调查:应在样地内采用对角线法或测线法,认真量测树冠投影比例,准确判定郁闭度,特殊情况也可目测判定郁闭度。

7、均匀度调查:是在样地内设置样方,有树样方与样方总数之比即为均匀度。

8、混交比:以施工设计为主。

第九条  新成林检查验收技术规定:

(一)人工造林地进行成林验收时,应沿样线机械布设样地,样地布设应避开林缘及有障碍无法通过的地段,样地面积一般为10×10M220×20M2

样地设置数量:小班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样地总面积不少于小班面积的2%;不足10公顷的小班,样地总面积不小于小班面积的3%

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小班株数保存率、单位面积保存株数及成林面积合格率。

                      小班各样地内保存株数之和

1、单位面积保存株数= —————————————×10000

小班各样地总面积

单位面积保存株数

2、株数保存率=———————————————×100%

合理株(穴)数或设计株(穴)数

小班样地内保存株数

或小班株数保存率=———————————————×100%

小班样地内造林总株数

达到验收标准的面积

3、成林面积合格率=———————————————×100%

应验收总面积

(二)封山育林地进行成林验收主要调查郁闭度、均匀度、覆盖度及每公顷保存株数。

样地的设置方法同第九条(一)。样方设置应在样地内均匀布设,每个样地内的样方数量不得少于5个,样方面积为1×1M22×2M2

                         有树样方数

1、              均匀度(或频度)=————————×100%

样方总数

2单位面积保存株数(或公顷保存株数)

小班样地内保存株数之和

=———————————————×10000

          小班样地总面积

                    达到验收标准的面积

3、成林面积合格率=————————————×100%

                        应验收总面积

(三)模拟飞播造林进行新成林验收,采用小班调查法调查郁闭度、均匀度(或频度)、乔灌木总覆盖度及单位面积保存株数。

样地及样方设置及计算方法同第九条(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