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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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的原则,给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使用规定。

      一、学校空调使用由各班班主任、各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在总务科登记领取空调遥控器。  

      二、夏季使用空调根据气温情况由学校统一决定,冬季从当年11月15日至下年3月1日。学年结束后,各班遥控器由班主任交回总务科。

      三、空调需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空调温度不宜设置过低或过高。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总务科汇报,总务科负责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四、在空调运行的情况下,不得手动改变风叶方向或打开机壳等。

      五、全校师生要提高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各办公室、教室要做到人走关闭空调,特别是放学、下班后必须关闭空调。

      六、学生不得擅自解开空调电源捆绑线,不得跳蹦触碰电源线,杜绝学生翻越窗户对空调外挂主机进行不必要的操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七、因人为因素造成遥控器丢失和空调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赔偿。每个遥控器按90元计算,空调器损坏,按实际维修费用计算。

      八、空调使用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学校统一安排供电时间。在非供电时段,坚决杜绝使用其他电源给空调供电。若由此造成教学楼、办公楼内线路出现故障,将严格查处,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学生公寓楼内住宿的老师,空调使用费用由个人承担。每季度按电表计数实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