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中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
为客观、公正、公开地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根据国家、甘肃省有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结合我校近年来职称推荐实践,修订原职称推荐办法如下。
一、推荐领导机构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由白龙江林业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朱明辉
副组长:高惠龙 熊光辉 牛严济 郑 浩
成 员:唐江涛 马海飞 蒋 燕 李光英 沈世成
韩卫华 张 青 窦兴全 熊 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海飞同志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其亲属参与评审时实行推荐回避制度。
二、推荐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限岗推荐,评聘结合原则。
三、推荐范围
1.本校全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2.地方教师参照本办法推荐。
四、推荐的基本条件
学校推荐对象必须符合《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规定。
五、量化推荐办法
经领导小组审核,对每位符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申请人,给予50分起评分。在此基础上,按下列量化考核计算推荐总分。
(一)德
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合格以上。
(二)能
1.学历加分:中专加10分;大学专科加15分;大学本科加20分;研究生加25分。
2.教龄加分:教龄每年加11分。
3.班主任和少先大队辅导员加分:任现职以来,担任3年以内每年加3分;第4-6年每年加4分;第7-9年每年加5分;第10年及以上每年加6分;加分按学期计算,累计4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对待;累计不满4个月的,不按1年对待。
4.部门领导加分:任现职以来,每担任1年部门正职领导加3分;部门副职领导加2分;教研组长加1分。加分按学期计算,累计4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对待;累计不满4个月的,不按1年对待。
(三)勤
出勤加分:近五年有全勤的,每年加10分。事假、门诊病假1至3天每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当年10分扣完为止;近五年旷工不得参评;地方交流教师在我校工作必须满三年才能参加职称晋升(破格除外)。
(四)绩
1.教学岗位加分:任现职以来,任课教师每年加11分。
2.论文加分:省部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3篇以内每篇加1分;第4篇以上每5篇加1分。论文必须有查重报告。
3.课题加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下达的文件和课题鉴定证书为依据,国家级课题前三名分别按10分、7分、6分标准加分,其余人员统一按3分标准加分;省部级课题前三名分别按8分、5分、4分标准加分,其余人员统一按2分标准加分;市厅级课题前三名分别按6分、3分、2分标准加分,其余人员统一按1分标准加分。
4.获奖加分:经学校推荐或评选的政府(行政)类个人奖励,以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实行累计加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市(厅)级6分、区县(保护中心、区教研室)级4分、区教育局级3分,校级2分。教育教学同等级别单项奖减半加分。同一原因获奖2次以上的,只按最高奖项加分。
5.年度考核加分: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中,优秀加10分、合格加5分。
六、有下列情形的教师,当年不列入推荐范围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课时量不达标或因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七、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
2.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申请人基本条件并进行结果反馈;
3.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4.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办法计算排列推荐名次后,报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初步推荐人员的相关信息;
6.推荐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八、附则
1.本办法中涉及资料由中学教务处、中学政教处、附属小学教务、附属小学政教和幼儿园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资料提供人或处室领导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2.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原《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废止。
3.本办法由学校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