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中学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01

白龙江林业中学

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考核制度,增强年度考核的透明度和公认度,客观公正地评价职工德绩,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实际,制定《白龙江林业中学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长:朱明辉

副组长:高惠龙  熊光辉  牛严济    

  员:唐江涛  马海飞      沈世成  李光英

韩卫华      窦兴全    

1.管理工勤组:负责学校管理人员考核

组长:马海飞

成员:唐江涛  窦兴全          郭建文   

2.中学教师组:负责中学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考核

组长:蒋  

成员:李光英  王维前      高士林  刘小莉

中学各教研组长

3.附小教师组:负责附小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考核

组长:沈世成

成员:韩卫华  庞永强      王红星  张彦军

附小各教研组长

4.幼儿园组:负责幼儿园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考核

组长:熊  

成员:钱乙灵  孙晓霞  李岩云

二、考核等级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核优秀比例按不同岗位等级的15%确定,报保护中心、省林草局、省人社厅核准。

3.县处级干部及高级教师保护中心考核确定等次。

4.试用期职工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5.地方教师纳入我校统一考核,单独确定考核等次,报送区教育局指定单位和部门。

三、考核办法

1.民主评议(30%)

根据教职工年度德、能、勤、绩表现,由各考核组全体教职工集中评议,当场无记名打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管理、工勤不去,分组统计计算个人得分,按30%比例计入考核得分。

2.部门考核打分(40%)

根据教职工年度德、能、勤、绩表现,由教职工所在科室考核组成员集中评议,当场无记名打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管理、工勤不去),统计计算个人得分,按40%比例计入考核得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不参与打分

3.考核领导小组打分(30%)

根据教职工年度德、能、勤、绩表现,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中评议,当场无记名打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统计计算个人得分,按30%比例计入考核得分。

4.加分办法:总分不超过100分。

1)综合奖加分: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以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实行累计加分:国家级12分、省(部)级10分、市(厅)级8分、区县(保护中心、区教研室)级6分、校级4分。只计当年获奖或上年度因特殊原因未计入考核的奖励。

2)单项奖加分:经学校推荐或评选所获的个人奖励,以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实行累计加分: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区县(保护中心)级2分校级1分。只计当年获奖或上年度因特殊原因未计入考核的奖励。

3)出勤加分:全勤加70分,未出全勤的按第五条“减分办法”规定从全勤分中扣分扣完为止

4)论文加分:国家级每篇加4分,省部级每篇加2分,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0,论文加分时需有查重证明。

5)课题加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下达的文件和课题鉴定证书为依据,国家级课题前三名分别按10分、7分、6分标准加分;其余人员统一按3分标准加分;省部级课题前三名分别按8分、5分、4分标准加分;其余人员统一按2分标准加分,市厅级课题前三名分别按6分、3分、2分标准加分;其余人员统一按1分标准加分。

6)任职加分:班主任任课的部门正职领导3分;少先大队辅导员和任课的部门副职领导加2分教研组长加1分。

5.减分办法:

1)旷工每天扣5分,事假、门诊病假1至3天每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

2)凡出现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6.退休前三年的教师,任现职以来没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现仍在一线工作,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可单列名额确定考核优秀。

7.地方交流教师:

    1)交流当年考核不评为优秀。

2)对工作达三十年,任现职以来没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现仍在一线工作,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需要参加职称晋升的老教师,可单设一个名额确定为优秀。

    3)两水中学和两水中心小学交流来我校的教师,出现交叉代课现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小学代课的中学老师或在中学代课的小学老师,年度考核交叉统计,考核组可根据多年来的工作认真负责程度进行考核认定,确定优秀名额。

四、考核结果计算方法

1.考核分数=(民主评议得分+科室考核得分+领导小组考核得分)×85%+加分项×15%(其中,第一项总分最高不得超过85分,第二项总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

2.计算考核分时,由各考核组将被考核人员全部统一计算;确定优秀等次时,则分小组按中、初级职务人员比例由高到低分别确定。

3.全校高级教师由保护中心负责统一考核。

五、师德师风考核

根据学校研究决定,本办法同时适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师德师风考核优秀比例为30%,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次年的职称评审推荐和评优选先。

、附则

1.最终考核结果由办公室汇总并公示优秀人员名单,教职工可到办公室查询详细分数。

2.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原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中学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废止。

3.本办法由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