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文秘管理的通知
为推进林区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省委精简文件的有关要求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机关行政公文核稿制度》、《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机关文件签发管理办法》、《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机关用印管理办法》,经管理局2013年第一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管理局机关行政公文印制、分发等文秘管理工作从2013年1月起交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机关各行政处室不再印制、分发管理局的文件。现就加强文秘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控制公文数量。各单位和机关各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十项规定中关于“文件简报要规范减少”的规定,严格控制公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领导讲话、通用规则、管理办法等,如我局没有特殊要求,一律不得层层转发。对能够用便函处理的事项直接以管理局或部门便函处理,对分管部门能够直接解决的事项,管理局不再发文。要严格规范文件报送程序,所有公文一律送办公室文秘部门统一处理。各单位上报管理局的公文除领导明确要求直送的外,不得直接向管理局领导个人报送。
2、严格公文审核及签发程序。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要对拟发出的公文认真审核,需要相关部门会商的文件,主办部门要主动沟通,会签后交办公室文秘部门审核。对针对性不强、层次混乱、表述不清的文件,办公室文秘部门应退回主办部门重新拟制。以管理局名义发出的所有公文,均需办公室核稿,未经办公室核稿的公文,局领导不予签发。
3、统一公文印制和发送范围。所有以管理局名义发出的正式公文正文部分统一由办公室印制,双面印刷。公文附件、表格由主办部门按照格式及数量要求印制后交办公室装订分发。便函及部门文件由各部门印制分发。各部门要将正式修改后的公文纸质版(领导签发底稿)和电子版送办公室文秘部门,由办公室存档并建立电子文档。对需要报送上级的公文,办公室在印制完成后第一时间交主办部门报送上级处理。对需要分送机关相关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公文,由办公室第一时间先将电子文件发送主办单位处理,然后将正式文件统一分送或邮寄,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公文的签收等管理工作。
4、加快公文传阅及运转速度。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会议文件催办制度》,对文秘部门送到的文件能办不办,催而不办,找理由推脱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故意拖延或造成损失的,催办人员有权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确保公文处理的严肃性。自2013年起,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报送的公文,凡不符合标准和公文格式要求的,管理局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公文格式模板(参见“下载中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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