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第三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决定》,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省级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能够在全省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的单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单位的省级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近年来,省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紧扣“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两种意识,突出三个重点,把握五个落实,遵循七条标准,做好七项工作”的工作思路,环环相扣,整体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林草工作双促进、双发展。
省林草局将以此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新起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林草人在新征程上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不负青山的洪荒之力,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贡献林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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