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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从资源减少到生态渐好

【中国绿色时报第1版】作者:尚文博

甘肃是黄河、长江上游和河西内陆河流域的重要水源涵养补给区和生态屏障。全省以高原性地质地貌为主,是我国生态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森林资源主要集中分布在白龙江、洮河、小陇山、子午岭、大夏河、西秦岭、康南、祁连山、关山、马衔山等林区,中部及河西地区森林资源稀少。
  正是这个森林资源匮乏的省份,在全国率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灾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甘肃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于当年10月1日在全省天然林区全面停止了商品性采伐,并在白龙江林区试点实施天保工程,1999年又将小陇山林区纳入试点单位。
  200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在全省启动,共90个县级工程实施单位,其中长江上游17个、黄河上中游73个。
  全省范围内各伐区、楞场、木材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全部停止木材采伐、销售、运输,关闭了林区、林缘区13个木材交易市场、57个木材交易点、308个木材加工企业,迅速实现了天然林资源的全面停采。木材消耗量由1997年的397.61万立方米调减到年均87.90万立方米;商品材产量直接调减为零。
  甘肃省天保工程区土地总面积31476.49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14%;林业用地9645.82万亩,占工程区土地总面积的30.64%;工程区有林业职工50584人。工程启动之初,工程区各级政府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林业主管部门组建了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了规章制度,建立了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森林资源专职管护、县乡村三级联防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
  天保一期工程彻底扭转了甘肃天然林资源减少的局面,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全省累计停伐减产2000万立方米,完成公益林建设和森林抚育任务1385.96万亩。活立木蓄积量从1.7亿立方米增加到2.04亿立方米。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8.48%增加到21.21%。工程区生态恶化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森林植被恢复,水源涵养功能增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动植物生存环境明显改善。
  随之而来的是林区发展活力的增强。甘肃省稳步推进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将森工企业和县(区)所辖200多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各单位依托林区资源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葡萄酒业、森林旅游、花卉种苗培育、山野菜加工等新型产业,建立各类企业和三产经营单位276个,下岗待安置人员全部实现了再就业。
  2010年,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并提出到2020年新增森林面积900多万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4%以上的新目标。
  
  为适应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形势要求,甘肃省先后制定了4部《天保工程管理实施细则》、3部《任务计划分配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天保工程年度核查和“四到省”考核,积极开展省、市、县三级核查。从省、市、县三级政府到林业局、林场、管护站和管护人员,全部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天保工程二期已累计建设管护站点348个,有效改善了管护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甘南青藏高原高寒地区、南部半湿润秦巴山区、西部干旱内陆河流域、中部半干旱地区和东部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地区设立生态监测站5个,已连续两年发布全省天保工程生态效益监测报告。
  随着全省国有林场大批纳入地方财政供给,国有林业职工保障水平持续提高。调查显示,2016年,全省管护职工年均工资达到4.75万元,比2011年增加2万余元。2016年,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率缴费率均超过95%,接近当地事业单位收入水平。
  天保工程二期以来,甘肃解决了工程区林业职工一次性安置人员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补助;解决了天保工程一期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欠费问题;提高了白龙江、小陇山等国有林区管护标准,保障了3个重点国有林业单位职工收入接近或达到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水平;通过省级财政投入,解决了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问题。尤其是国有林业单位解决了财政供给问题,建立了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
  天保工程实施20年,甘肃的变化显而易见。伴随全省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的“双升”,林区已成为大众康养的优选,生态服务成为了林区经济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