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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行政处务会议事规则

  行政处务会是各业务部门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决议,安排布置日常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行政部门业务性会议。

  一、会议人员组成

  处务会由本处室全体工作人员组成。研究重要问题时可请主管局长或副局长参加。

  二、会议召集方式

  处务会由处长(主任)负责召集。正职外出时由副职负责召集。

  三、会议召集时限及原则

  处务会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次在星期一下午举行。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处长决定召开时间。副职主持会议决定的事项,正职回来后要及时通报。

  四、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及主管领导的指示。

  2、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任务。

  3、研究、解决本处室内的有关工作问题。

  4、听取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及反映有关问题。

  5、讨论、研究本处室业务范围内须提交有关会议决定的提案及其他事项。

  五、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由处室秘书负责。

  2、会议记录年终要立卷归档,作为处室工作重要资料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