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管理局组织部的委托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行)》的规定,我处聘请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2个审计组,分别对林区10个单位、11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通过审计,切实增强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好林区经济社会发展。
(柴永栋 蒲江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