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党纪政纪

管理局常委作风建设六条规定

作者:添加时间2013-06-06浏览次数: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常委作风建设六条规定

(5月29日常委会通过,党字(2013)30号文印发)

2013年5月30日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现对管理局党委常委作风建设作出以下六条规定:

一、认真执行联系点制度,下基层要带着问题和任务,做到察实情、听真话,解难题,办实事。每个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提交建设性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二、到林区基层工作,做到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一律在内部招待所住宿,在职工食堂就餐。

三、带头改进文风会风,未经常委会研究或局主要领导同意,不擅自决定召开全局性会议,不随意增加会议次数,不提高会议规模和标准;提倡开小会、短会,不讲空话、套话和大话。

四、除上级有规定或要求外,不参加无关的各类庆祝、纪念会和各类剪彩、奠基等活动。

五、由常委阅批的文件和事项,原则上要在2个工作日内签批完毕。外出期间,有急需办理的事项,责任部门要及时请示后,常委有明确指示后,可先按程序办理,后补签有关手续,以提高办事效率。

六、带头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禁止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利用乔迁、子女上学、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做廉洁自律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