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夏管护中心落实三级林长责任体系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和白龙江保护中心《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压实各级组织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发展好林草资源,近日,阿夏管护中心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通知》,就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通知》提出,到2021年12月底,全面建立和推行管护中心、保护站、管护所三级林长责任体系;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通知》明确,建立管护中心、保护站、管护所三级林长责任体系,管护中心、保护站、管护所三级建立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林长”的工作机制。设立二级总林长,由同级党组织、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二级林长,由同级党组织、行政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管护所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所长任林长,副所长担任副林长。管护中心、保护站级分别设置相应的林长制办公室, 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
《通知》规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七项主要任务,包括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提升林草质量和效益、防范重大森林草原灾害和生态风险、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以及加强林草资源监测监管等。
《通知》强调,管护中心、保护站、管护所三级组织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最大程度发挥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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