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体林改兴绿富民开新篇
时间:2024-08-15 来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场土地使用制度的重大变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扎实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改出了满目青山,富裕了万千林农,激发了林业潜力活力,走出了一条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绿色发展新路。


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中国绿色时报推出专题报道,展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找准问题,大胆试验、勇于突破,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不断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广东:全面提高集体林综合效益


广东省集体林地面积1.46亿亩,占林地面积的92%。全省坚持向改革要动力,持续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作用,努力实现绿富双赢。


聚焦制约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广东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打出政策组合拳。


深入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广东推动制(修)订涉林地方性法规6部、省政府规章6部,全面建立五级林长体系。按照《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各地政府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稳定农户承包权,落实林业经营者经营自主权,推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集体林业开展多种经营。各级自然资源、林业等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集体林木林地的确权、登记和监管,规范集体林木林地的产权流转,加强流转用途监督,完善交易服务体系,努力做好集体林木林地管理社会化服务。


集体林是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广东省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全面推行“先造后补”造林管理模式和“一造三抚育”的造林模式,提高工程造林成效。探索总结高固碳营造林和森林经营模式,建设国家储备林41.38万亩。近两年来,全省完成林分优化提升400.82万亩、森林抚育提升354.19万亩,种植优良乡土阔叶树超1.71亿株。2023—2027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每年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400万亩、森林蓄积量800万立方米以上。


为进一步夯实林业基层基础,广东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3年来,省内各地林业机构恢复设置步伐进一步加快,已有26个市、县(市、区)恢复成立林业局。通过深化集体林改,全省集体林生态效益持续增强,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社会效益日益显现,综合效益得到全面提升。


到2022年底,全省公益林面积5955万亩,乔木林平均蓄积量每亩5.03立方米,贡献了全省森林蓄积量的54%。连续16年不间断提高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2024年平均补偿标准达每亩45元。


2023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950亿元。目前,已创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1个,培育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5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8个。培育了“森林+旅游、康养、自然教育”新业态,认定广东省森林旅游特色线路100条、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100个、南粤森林人家129家,建设国家森林康养基地5个。编制“南粤红绿径”规划,发布特色线路10条。获授“全国自然教育示范省”。


以充分发挥林业综合效益为主线,未来,广东省将从优化公益林利用管理机制、强化林业发展用地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先行探索等方面深化集体林改,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南平:创新林下空间流转机制


福建省南平市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全市森林面积3113.2万亩,占全省的23.7%,林下经济发展空间广阔。


南平市深度挖掘林地资源优势,依托“森林生态银行”,创新林下空间流转机制和林业绿色金融产品,破解无林权证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无法在经营过程中获得信贷支持等发展难题,进一步推动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


精准化存储林下空间。南平市对各类林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根据林种类型、立地条件、坡度、林分郁闭度、交通、水源等条件,筛选出适合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且有流转意愿的林下空间,由林权权利人出具书面委托,确认为流转对象,通过集中储备、规模整合,存储录入当地“森林生态银行”,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林下空间资源数据库。


权属化开展确权发证。南平市政府牵头,经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征询上级意见,参照林权发证模式,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不动产系统内增设“林下空间经营权证”子目录,在全省率先发放“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与租赁合同一起形成双保险,有力保障经营者权益。


金融化提供信贷支持。针对发展林下经济投入大、周期长、融资难等问题,南平“森林生态银行”与金融部门开展合作,创新推出“林下经营权贷”等期限长、利率低、手续简便的林业绿色金融产品,以经营主体承包的林下经营空间权及林下经济作物为抵押,获得信贷支持。


市场化流转林下空间。南平市广泛发布林下空间流转信息,全力招商引资。邵武市引进福建润身药业有限公司、福建承天药业有限公司租赁林下空间1857亩,每年支付林下空间租赁费约7.5万元,用于种植林下中药材,共繁育种植闽北道地药材16个品种,完成林下标准化种植2000多亩。该林下种植项目还为2户脱贫户和15名村民提供长期就业岗位。


截至2024年7月底,南平市累计登记存储林下空间18.37万亩,流转林下空间5.98万亩,发放“林下经营权证”57份、涉及林下空间3.4万亩,累计发放“林下贷”“林下经营权贷”287笔,发放贷款资金6568.28万元。全市列入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6个,已建设林下经济重点乡镇10个,累计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563个,完成标准化建设152个。被评定为国家级示范社18个、省级示范社71个、市级示范社103个。2023年,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达176亿元。


浙江衢州:突破性改革实现多方受益


衢州市是浙江省唯一的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试点建设以来,衢州市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激活林业发展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全市林地规模化流转率45.7%,林业总产值同比增长7.79%,在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200个,经营面积超100万亩。


衢州市加强与浙江省林业局的沟通协作,主动承接省级林业强村富民集成改革任务。通过放活经营权、用好股份制、搭建大平台、探索标准地、运用市场化,不断夯实改革基础。


根据国家、省级集体林改相关方案,衢州市选择了15项具有突破性的改革内容,制定目标明确的集体林改“四张清单”。6个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揭榜挂帅”,谋划打造“一县一场景”,并建立了市县例会协调制度。


为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衢州市从6个县(市、区)选定6个试点乡镇,围绕改革目标,从“三权分置”、产权交易、效益分红、产业富民、生态益民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衢州市以国资为主体,组建林权收储平台,开展林权收储、林权抵押贷款担保、林权评估等林事综合服务,通过入股、托管、合作等方式推动集体林权有效整合,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依托国储林、中央财政油茶奖补等项目累计完成林权流转收储60宗、面积4.3万亩。


衢州市积极探索“企业+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林地经营权“二次入股”模式,即村组集体和个人的林地经营权折资入股到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再由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入股到经营主体,提高收益。


立足“三权分置”,衢州市细分保护地役权、林下空间开发权、林业碳汇开发权等林地经营权益,流转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对特定权益进行流转,林农可同时享受流转收益、林木收益、分红收益等多种收益。衢江区岭洋乡村经济合作社将全村林下空间权统一流转,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和碳汇,村民每人每年增加额外收益超1000元。


聚焦“三产”融合,衢州市建立“中央补一点、地方出一点、银行贷一点、市场筹一点”项目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推动林业产业优化升级。先后争取到中央财政示范奖补项目2个、国家储备林项目2个、省级林业共富项目6个,累计获得中央补助资金5.5亿元、省级专项资金1.6亿元、金融机构授信贷款16.5亿元,市级财政再统筹专项资金3700万元。


紧扣林业全产业链发展土地要素需求,衢州市推动林地现状、区位特点、周边劳动力等关键要素“落地上图”,打造产权清晰、规模适度、年限合理、设施完善的林业“标准地”,消除社会资本上山顾虑。同时,创新融资租赁模式,以“双柚”、油茶等林业优质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物,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解决林业大户融资难题。


安徽宣城:改革为了生态美百姓福


林权是林业经营者最大的资产。安徽省宣城市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


据统计,全市集体林地面积1014万亩,500亩以上经营主体714个,经营面积82万亩。


宣城市建成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林权类平台,整合承接全市林权空间图形矢量数据约100万条、登记数据20余万宗,形成全市林权登记“一张图”。


在不改变现有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宣城市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赋予经营权抵押登记权能,盘活林权经济。目前,全市共发放林地经营权证634本、面积16万亩。


高效整合碎片化林地资源,宣城市推进“小山变大山”改革,在山核桃、毛竹主产区,采用成片托管、交互托管、零星赎买、等价交换、差价交换等形式流转林地经营权。目前,全市实现山核桃林、竹林互换面积2万亩,托管经营面积11万亩,山核桃林经营增收20%、竹林经营增收25%。


同时,宣城市引导成立两山合作社81家,将农户零散低效、碎片化的山场等进行规模化收储、专业化整合和市场化运作,由合作社发放生态资源受益权证,带动林农获得租金、分红等收益。目前,全市依托村级两山合作社收储整合林地面积17万亩,发放受益权证2887本,农户受益金额近700万元。


为解决林业融资难问题,宣城市7个县(市、区)均成立国有性质林权收储担保中心,建立健全“一评二押三兜底”机制。2023年全市新增林权抵押贷款4亿元,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68亿元。


近年来,宣城市先后推出“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绿水青山贷”等12种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长周期、低利率林业信贷产品。同时,拓宽森林保险范围,开发“山核桃气象指数险”“毛竹目标价格保险”等六大特色险种。建立山核桃托管经营风险互助金,构建“商业保险+风险基金”互补机制,提升林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目前,全市已发放各类林业特色贷款204笔4632万元。各类保险累计承保1420万亩,保额总计96亿元。


宣城市支持多类型林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重点抓好竹业、木本油料和以中药材为主的林下经济三大特色林业产业。全市现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9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1家、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7家,涉林上市公司2家。


依托广阔的林下空间,宣城市推广林药、林菌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发放了全省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证。全市发展林下经济面积344万亩,有林下经济经营主体950家。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带动就业41万人。


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宣城市先行先试,探索林业碳汇变现机制。全市开发林业碳票项目2个,签发碳减排量约14万吨。此外,合理利用集体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拓展活化集体林权权能,探索设立集体林地地役权。


重庆城口:六个示范 六方共赢


城口县作为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试点区县之一,明确“1+7+N”试点改革工作体系,即“1个整乡改革示范片区+7个乡镇改革示范点+N个配套改革制度”。以实施林权经营管理、森林经营管理、林下经济、绿色金融、森林康养旅游、数智赋能林业产业发展“六个示范”为抓手,以实现生态增绿、林地增效、林业增产、林农增收、市场主体得利、村集体经济获益“六方共赢”为目标,以建设高产示范林、美丽幸福林、健康优质林“三大林区”为重点,努力打造山地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


作为典型的山地林业大县,城口县在经营权流转、经营权登记、低质低效林认定与改造、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与管理、森林康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管理、林下经济收益权登记管理、承包农户有偿退出承包权管理、耕地保护与林地管理等10个方面探索制定试点改革配套制度。目前已制定形成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集体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南、集体林地低质低效林认定改造操作指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指南等系列文件,基本建立起林权经营管理和森林经营管理的工作机制。


依托丰富的林地资源,城口县在8个试点改革乡镇规划发展一批林业产业。发展以淫羊藿、连翘、天麻、石斛、黄连、羊肚菌、灵芝等为主的林药林菌产业,以山地鸡、蜂蜜为主的林禽林畜产业,以度假民宿、森林人家、森林休憩亭、森林木屋、森林营地、森林探险、森林浴场、康养步道、森林驿站、森林诊所为主的林养产业,以观光旅游、自然教育、旅游赛事等为主的林旅产业。


同时,城口县聚焦经济林发力,发展以核桃、板栗为主的干果经济林产业,以黄柏、厚朴、杜仲、连翘为主的药材经济林产业,以漆树为主的原材料经济林产业,以茶树为主的饮品经济林产业。打造具备繁育、引育、选育、推广等多功能的经济林木种子种苗示范基地。


为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城口县积极在林权经营管理、林地利用管理、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管理等方面试点示范。在河鱼乡大店村林下石斛产业基地,创新地籍调查方式,颁发了全市首张林地经营权证。在高燕镇、龙田乡探索实施低质低效林认定和改造,发展黄柏、连翘等林业产业。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城口支行成立林业金融服务部专营机构,设立林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林业金融服务点。探索实施“林地经营权(或林下经济收益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林权融资抵押贷款模式,开发“诚林贷”信贷产品。


贵州:促进林业产业蓬勃发展


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统领,贵州省聚焦抓好森林粮库建设、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绿色金融服务创新,持续提升林业产业发展“含金量”。


坚持技术赋能,贵州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成贵州林业产业服务平台和运营中心,集政务服务系统、产业发展“一张图”、市场服务系统、金融服务系统于一体,汇聚全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同时优化林业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投入林业产业。目前,平台已注册企业722家、合作银行10家。融资意向金额合计17亿元,建行、工行等金融机构累计支持企业14家,共授信4.94亿元、放款4.56亿元。


围绕木本油料高质量发展,贵州省林业局与9个市(州)政府签订油茶发展目标责任书,将油茶发展责任纳入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探索“贵林贷”金融产品、“产业链金融”措施,帮助油茶产业经营主体、农户获得价格优惠、服务优质的金融服务。同时,从平台打造、标准制定、生产工艺等方面,推动山桐子产业全链条发展。2022年以来,全省新造山桐子种植基地68.4万亩,引进22家企业累计投入4.45亿元发展山桐子产业。


立足资源禀赋,全省积极挖掘林下经济潜力,将林下经济发展责任纳入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安排1.129亿元2023年度省林改资金用于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支持市县打造林下种养、森林康养等示范项目105个。


各地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全省形成了以织金、开阳、纳雍等县为重点的林下竹荪重点种植区,以大方、德江、雷山、黎平等县为重点的林下天麻重点示范县,以赤水、安龙、锦屏、荔波等县为重点的林下石斛产业带,以印江、岑巩、江口等县为重点的林下黄精产业带,以桐梓、绥阳、正安等县为重点的方竹笋产业带。全省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从2020年的2203万亩增长到2023年的3467万亩,增长率57.3%。全产业链产值从2020年的400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759亿元。


为科学评估林下经济发展成效,贵州省实行林下经济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贵州省林业助推农民增收路径”课题研究。对全省“十县百村千户”调研发现,参与林下种植养殖农户比未参与农户家庭年均收入提高23.44%、参与森林景观利用农户比未参与农户家庭年均收入提高22.06%。


各地大力推广“国储林+”“特色林业+”等模式,走复合经营新路,实现林地空间高效利用、立体发展。目前,黔南州12个县(市)围绕“国储林+”发展林下经济7.62万亩,建成千亩以上“国储林+林下经济”示范基地7个。


聚焦提升发展动能和发展品质,贵州省培育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0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5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266家。2023年,全省引进林业产业新续建项目93个,约定投资总额127.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