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来源: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甘政公开办函〔2021〕23号)要求,编制《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报告所列数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及林草行业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林草行业政府信息,强化网站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经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得省直部门第一名。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林草行业治理水平、规范行政运行程序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形式,提升公开实效。全年通过甘肃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7000余条,通过中央电视台、甘肃电视台、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信息300余条;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公开信息8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及时督促办理。严格依照新《条例》,规范答复文书,统一编号,统一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办理完毕,按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印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林草行业重点领域信息800余条。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编制公布省级林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3项。推动林草许可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全省无差别化办理,办结林草行政许可事项724件,好评率100%。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做到统一发声、集中发声,充分发挥林草系统主账号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权威发声联动、转办督办联动、线上线下联动。全年提供网络舆情周报24期,下发舆情提醒8期,强化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完善网站栏目内容和各项功能。对照第三方评估报告和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整改,增设并充实有关栏目,增强网站检索和下载功能。坚持每周人工读网,及时调整不合理或更新不及时的栏目。三是强化网站常态化监测,设置专项资金用于网站维保、监测和错别字扫描,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自纠,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五)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开设“政策”“规章”等栏目,加强政策发布,强化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设专人负责办理网民留言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审核答复网民留言,切实听取民意、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林草政策法规宣传与解读,全年共发布林草政策文件解读48条,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水平,扩大社会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1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1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1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还有差距。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林草改革发展、涉企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还存在范围不广、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对广大群众宣传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林草资源保护方面的力度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召开专题会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重视程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做好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二是抓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常态化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相关规定,加紧推进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工作。按时完成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及时在网站显著部位发布,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紧贴林草行业的重点工作,坚持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不断加大政策解读的范围。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不断拓展解读方法和形式,强化政民互动。四是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做好数字政府建设林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总结提炼林草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加强宣传报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