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针对当前气温逐渐回升,林区进入2—4月森林火险高危期,同时又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根据《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春防及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通知要求,各生态局、保护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在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关键期,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完善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充实一线人员力量,细化任务分工,针对关键时期特点规律,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警预报,防范火灾、疫情风险,消除火灾、疫情隐患,维护林区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指出,林区上下要突出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加大对林区春耕生产等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介,大力宣传严禁野外用火和安全避险基本常识,要在村庄利用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在进山入口处充分发挥电子林务员语音播报系统宣传优势,巡回播放森林防火知识、疫情防控科学知识等,不断提升林区森林防火全民参与的良好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疫情防控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火源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用火、文明祭祀,加大巡护力度,扩大巡护范围,在重点区域增设临时检查站,严格控制一切火源进入山林。要积极联合地方政府、森林公安,加强野外用火监管,对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中小学生、务工返乡人员、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和监管,及时排查处理随意用火、玩火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生态局、保护局要加强和各级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封路、封村无法出行林务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让他们安心在驻地搞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驻在林务所(管护站)的林务人员要切实负起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积极发挥地方生态护林员的作用,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要持续开展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和工作漏洞,严格落实挂牌销号制度,强化问效追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春防森林防灭火工作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利用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少、农事活动尚未完全开展的有利时机,组织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和可燃物清除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扑救预案,做好人员安排、兵力布防、物资储备等工作,为预案的执行提供有力保障。对扑火机具、扑救装备、通讯器材和交通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因隐患未排除、可燃物未清除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要坚决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增强疫情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森林防灭火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程和疫情防控标准执行,确保安全有序。要精准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醒林区干部职工做好有关防护工作,确保职工群众自身安全。
通知强调,各生态局、保护局要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特别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局、场(站)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如需请假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林区森林火险和气象动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各生态局、保护局专业森林消防队要24小时备勤,确保人员到位,时刻保持备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要坚持“小火大打、重兵投入”的原则,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安全、高效扑救森林火灾,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