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内统计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09 浏览量:

 

为了切实加强全林区党内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统计在组织工作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现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和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管理局直属各党委。

二、考评内容

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的情况;统计报表及说明;统计分析及应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和设施配备等。

三、考评办法

考评采取分项计分,累计总评的办法。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38分,统计报表及说明35分,统计分析及应用15分,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和设施配备等情况12分。

(一)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评分标准(38分)

1、每季度上报信息库更新情况得8分,年底一次性报送信息库更新情况得5分。

2、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信息完整、准确的得30分,信息校核每发现一处错误扣1分,信息与人事档案核对每发现一处错误扣3分。

(二)统计报表及说明评分标准(35分)

1、报表按规定时限由填报人直接报送为5分。填报人不直接报送扣2分,报表迟报单位取消考评资格。

2、报表封面未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负责人及填表人签名的,取消评比资格。

3、报表数据内容准确无误为30分。对报表中的错误不经核实,随意更改的,取消评比资格,并通报批评;报表中的逻辑关系错误、表内和表间的数字关系错误、重复填报及漏报、补充资料漏填、未按报表审核要点附说明或所附名单、说明有误等情况,经指出修改的,每项扣1分,经指出未修改的每项扣3分。

(三)统计分析评分标准(15分)

1、统计分析与报表同时上报。未上报统计分析的不得分;以正式文件上报统计分析,按等次得分。统计分析分三个等次:一等15分,二等12分,三等8分。

统计分析评分标准。

一等针对统计报表反映出来的相关数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撰写符合客观实际的统计分析,并得到本单位应用和采纳实施;

二等针对统计报表反映出来的现状,未开展调研,只是对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归类分析,为单位提供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不符合实际,部分被本单位应用和实施;

三等针对统计报表反映出来的现状,为完成统计分析任务,未开展调研,只是对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归类分析,没有为单位提供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及设施配备等情况评分标准(12分)

1、主管领导对统计工作经常过问,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及设备保障得4分。

2、统计工作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中实行“AB角”工作制度,统计人员交流时,注重以老带新,确保工作连续平稳的得4分。

3、每年3月底前报送年度党内统计工作总结的得4分。

四、组织实施

1、全林区党内统计考评工作由管理局组织部组织实施。

2、除单项考评通报外,按总分比例纳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