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管理局2010年度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17 浏览量:

 

为了准确评价和衡量全林区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度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林区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总目标,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建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常性考核评价机制,通过激励约束,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考评原则

1、群众满意原则。在考评内容、考评方法上切实体现职工群众满意要求,使考评工作和结果成为检验职工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是否满意的重要依据。

2、简便实用原则。考评工作紧密结合林区实际,方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职工群众具体操作,突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突出工作实绩,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考评内容、标准、程序、结果及时公开。

4、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任务,将四项重点工作以及管理局中心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

三、考评范围

全林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考评工作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逐级考评的办法进行。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12个直属党委的考评工作;各直属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考评工作。

四、考评内容

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党性教育、主题实践、集中核查、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党群共建、舆论宣传十个方面。

五、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与党组织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合并进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了解和群众评议等方式。考评结束后,要逐级上报考评结果。考评实施百分制计分。

六、考评等次

考评等次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类别,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

七、考评结果应用

1、评先评优依据。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党建考评依据。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考评结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3、奖惩问责依据。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

八、考评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在20111月底前结束。各直属党委要结合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评实施细则,并于201012月底前做好自检及对基层单位的考评工作。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门工作人员,为考评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2、严格考评程序。各被考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评、自查。于12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认真总结经验。要通过开展考评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推动关键性问题的解决,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