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永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很好地回答了中国制度为什么值得自信的问题。中国制度当然值得自信,我们从五个维度去思考,答案自见分晓。
从中国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看,早就开启了国家制度建设的议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就开始探索政权建设、制度建设,积极摸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体制。毛泽东同志力求开创的是执政党与人民群众共同分享政治权力、共同决定政治社会事务的制度,它与以资本为主导力量推动的西方现代化制度不同,本身就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尝试,可以说就是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尝试。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同志清醒地看到,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要通过制度体现出来,要依靠制度来克服特权现象、官僚主义,解决思想作风、腐败等问题。到现在,我国的制度建设已经有了长时期的探索,早就为中国制度体系的健全奠定了前提、做好了铺垫。所以,不能说我们之前没有提出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就没有国家治理的实践,就没有思考治理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任何一个执政党在任何一个时期总得面对治理的问题,现代国家不可能不治理,如果仅仅以是否提出明确的治理概念来判断有没有治理实践,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所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只是改革开放以来才创立的,而是新中国70年的历程所创立的,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
从中国制度本身的内在逻辑看,先进的治理理念贯穿国家制度体系的各个层面。在政治制度层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再加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贯穿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政治理念。在经济制度层面,公有制强调社会公平、保障共同富裕,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注重个体自由、创造性能力培育;按劳分配为主体,强调劳动的根本性地位,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凸显资本要素与技术要素、管理要素等各种生产要素作用的发挥;社会主义注重社会公平,市场经济发挥个人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能够保障社会主义的公平与市场经济的效率的统一,等等,这其中贯穿的是人类社会两个最基本价值理念——社会公平与个体自由的统一。还要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既保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主义制度的同质性,又保持了自身独特性,体现了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继承性,保证了制度运行的持续性,它能最大程度解决西方国家选举政治的弊端,避免过度依赖形象包装,不顾国家长远发展轻许承诺,相互制衡导致政治效率低下,党派博弈激烈造成社会分裂等局面的出现。中国的集体领导体制、干部队伍的执行能力、政令自上而下的有效贯彻、层层历练的选贤任能等都是西方国家所不可比拟的。从根本上说,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制度设计并没有给资本提供主导政治、操控权力的通道,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有希望杜绝资本操控权力的大国,而西方国家已经完全给资本进入政治提供了合法性,使资本成为公权力背后的“垂帘听政者”,失去了规制与驾驭资本逻辑的根本力量。中国吸纳了作为西方国家制度核心的市场运作模式,又创造性地发挥了我们已有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既以社会主义制度来规制资本,又通过法治约束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中国的制度逻辑把许多在西方国家看来不可能的东西变成现实,把看似矛盾着的东西在实践中结合起来,这是西方国家不可比拟的。
从制度运行的支撑要素看,中国制度处理好了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了制度和国情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先进的社会制度如果不能与本国实际和发展需要结合起来,不能实际地促进本国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制度优越性就无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又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表现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二是处理好了制度和效能的关系,注重制度向效能的转化。制度和能力要相结合,但并不是说制度完善,治理能力就强,治理效能就能凸显出来。国家治理的制度好,要落实为治理的能力强。我国不是只讲制度体系,还讲治理能力,既强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又强调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治理效能、治理能力方面具有很多国家不可比拟的优势。三是处理好了制度与文化价值观念的关系,注重以核心价值支撑制度。没有支撑国家治理的核心价值理念,就没有真正的治理现代化,制度框架就会形同虚设。我国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注重文化滋养,强调中国价值,打造中国精神,为制度的现代化提供了软实力、柔支撑。四是制度设计与道德修养的关系,致力于提高治理主体的道德修养。硬性的制度离不开主体的修养,没有道德、修养、理想、信念、信仰、精神境界的普遍塑造,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以理想信念凝心铸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切实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中国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注入了不可或缺的道德力量。
从制度优劣的评价标准看,有好制度与坏制度之分,关键是应该坚持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制度的好坏。现在有些人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欧美国家制度有多好,我们国家制度有多差,殊不知,早就陷入到一种思维误区中,那就是以西方的标准来评判中国制度,而且是以想象中的完美西方制度为标准来评判。制度是自己的制度,不是别人的制度,别人的制度再好,在中国也会水土不服,况且西方的制度并不是尽善尽美,它们自己都已经陷入重重矛盾中。以西方的标准来评判中国制度的优劣,怎么可能会有道理?我们不能先天想象出一个完美的、不存在的西方国家制度,然后再对中国制度的实践指指点点,更不能认为把西方的制度拿来在中国马上实施,就能够解决中国问题,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质的飞跃。说一种制度好,不是看这种制度宣传得好,包装得好,也不是看它在其他国家运用得好,发展得好,而是要看它是否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合,是否能解决本国的实际问题,能带来自己国家的进步。我们说中国制度有优越性,是因为这套制度给中国带来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们并不排斥各种制度之间进行比较,但不能忘了,比较的目的绝不在于比出胜负,而在于确定要以哪种制度更能适应本国实际和发展需要为标准,在于借鉴吸收对方好的方面,为己所用。很多国家东施效颦式地模仿西方民主,带来的局面是政坛动荡、经济颓废、社会失序;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我国则稳扎稳打,取得了令世界艳羡的成就,这是不争的事实。
从制度发展的前景看,我们今天讲制度自信,绝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遮住眼睛无视问题,固步自封,而是相信中国制度会在不断发展中其优越性也必将日益彰显。邓小平同志认为,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地吸收的进步因素。这就是制度自信的最好表达,一方面要坚信中国制度的发展的光明前景,另一方面要注重学习和吸收进步因素不断完善。我们从来不认为中国制度是其他国家必须效仿的制度,是可以拯救世界所有国家的制度,我们总是认识到自己的缺陷,总是强调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总是看到民主法治建设同我们扩大民主法治的期盼还不相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制度建设必须紧随党和国家事业前进的步伐,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和主要矛盾的变化不断完善和发展。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必须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注意处理制度稳定和制度变革的关系,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发展。
就此而言,我们要有足够的信心,中国制度必将展现出越来越大的优越性,但我们也要有耐心,从理念、制度到现实、能效的转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切不可看到中国制度存在的某些问题就无限放大,就自信全无,就不去捍卫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