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建强
基层干部,是连接基层工作与群众之间的直接桥梁与纽带。一方面,来自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纷至沓来,基层干部需要充当好对接者与传达者的角色;另一方面,不少基层干部面临各类考核、督导的现实压力,不仅不被充分理解和信任,稍有不慎还会被追责问责。
说起基层干部的工作状态,人们常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来形容。但记者近期在调研时听基层干部说,这个表述应该改为“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因为工作忙、压力大、任务重、问责多,不少基层干部不仅承受着高负荷的工作压力,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权力不大、责任不小;工资不高、事情不少”,这是一些基层干部们的心酸自嘲,也是不少基层干部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
忙碌,是大量基层干部工作的常态;而相比于忙碌,更让不少干部觉得难堪重负的,是过于频繁的各类问责、督导、考核等。不可否认,来自上级部门的问责、督导等,确实帮助不少党员干部拧紧了责任发条。但也应看到,一些地方的上级部门存在不结合实际随意增加问责项目的问题;还有的职能部门,不主动担当、作为,为规避自身责任让下级“背锅”。这些问题的存在,难免让部分基层干部患上“问责恐惧症”。
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问责、考核等工作更应注意“精准有效”。只有更加注意科学性,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考虑客观实际,才能做到罚当其过,才能更好地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具体到执行层面,对那些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等工作中,因情况复杂、风险难以把控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主动检查整改、未谋取私利、未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基层干部,就是要考虑不追究或从轻、减轻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全面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深入核实、综合分析、客观认定,才能避免问责“跑偏”。
对待基层干部,严管的同时也要厚爱,不能只加“高压”,忽略“关怀”。在政治上,应给予基层干部充分的信任;在待遇上,应给予他们更多的保障;在推进工作上,也应给予他们更多主动作为的空间,激发干部们“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事实上,为避免基层干部“流汗又流泪”“伤神又伤心”,一些地方已经探索将容错、免责进行制度化规定,帮助基层干部“减压”“减负”。以湖北为例,湖北省委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又理直气壮地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让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敢为善为,需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与外部环境。多一点善意理解,多一些包容鼓励,坚持严格管理和关怀信任相统一,坚持把关心关爱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基层干部才能更好地成为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