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党委工作部 敬鹏程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2008年度,全林区党员人均月交纳党费5.30元,在职工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党员交纳党费较2007年减少了5.8%,部分党员反映收入相同的党员党费交纳金额不一致,个别党员存在拖欠或少交党费等现象,有些党员连续几年未交纳党费,组织也未做过任何处理。针对这些问题,本人通过对各基层单位平时掌握和了解党费收交工作情况和在基层检查工作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全林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习宣传《党章》不深,对交纳、收缴党费认识不足。林区少数党员,把自觉交纳党费理解为自愿交纳党费,时有发生少交,延期交纳党费的现象;还有个别党支部认为党员交纳党费党章有规定,中组部有文件,党员有义务,用不着花更多精力去做党费收缴工作,甚至有的单位党支部不太重视党费收缴工作;也有少数党务工作者,工作责任心不强,认为党费收多收少与本单位关系不大,收得多不能用,收少了不影响本单位的利益,致使党费不能按标准收缴。有的党务干部由于自身工作没有做细,没有深入了解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去向,所以也解释不清楚;有的党务干部由于怕得罪人,在收缴过程中引起争议时,就把解释工作全部推给上级党组织,要他们到上级党组织去咨询,这样一级推一级,没有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有的党务干部由于自身也存在着思想认识问题,在收缴工作中也流露出不满情绪,与一般的党员一起"怨天尤人",这样的宣传不仅加大了党费收缴的工作难度,又在一定程度在助长了一般党员的抵触情绪。
2.少数党务工作者责任心不强,收缴党费工作不规范。从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单位党组织都能配备责任心强,热爱党的事业,组织观念强的党务工作者做党费收缴工作。但也有少数部门对此不太重视,个别不称职的党务工作者,把党费收缴工作看成是额外的负担,凭兴趣,靠记性去做党费收缴工作,有的延缓党费收缴时间,短则一个季度,长则半年以上,收缴时间不规范,也不按标准收。由于时间延长,个别组织观念淡薄,工资又高的党员,累积党费数额大舍不得交,也有部分经济困难的党员党费累积一起觉得交不起,还有的因工作调动的党员,调动期间党费不知交给谁,调动走了又无法收到,造成党费少收、漏收的现象,致使党费上缴不足额。
3.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薄.交纳党费不按标准。绝大多数党员能自觉主动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但也确实有部分党员不按标准交纳党费或不交党费。如有的老党员去外地投奔子女,很难及时交纳;还有一部分老党员认为自己的年龄已大,又不能做什么贡献了,所以就不交;部分党员受利益的驱动,交纳党费有攀比思想,不按比例及时上缴,上报的工资总额比自己的实际工资总额低,总以为能少交点就少交点,我交了这么多的党费,又没有得到什么实际的物质,思想觉悟有所下降;甚至有些离退休党员几年不交党费,组织也不过问,没能采取任何措施,给交纳党费的党员造成心理极度不平衡。在外地务工的党员和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党员,不能参加本单位党组织活动,对他们宣传教育少,使这部分党员组织观念逐步淡薄,生活上向组织上提要求的多,甚至交党费也要组织上照顾少交一些,个别的还以生活困难为理由,要求党费全免或以组织上没有发学习资料,没有得组织上的好处为借口,不交党费,给党务工作者收缴党费带来困难。
4.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公示范围不够。目前不少的党员虽然思想认识上有不满情绪,仍然会按规定缴纳了党费,但在缴纳党费后,会问我们的党费缴纳了以后,对于它的管理及使用去向,并不是很清楚,希望党组织能够在一定的场合给与公示说明。由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公示程度不够,也造成不少基层党务干部对其管理及使用不够了解,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党员向党务干部咨询党费使用情况时,党务干部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有的基层党支部对党员交纳的党费不公示,基层党委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不公开,党员人个不知道自己交纳的党费到底干了什么,时间一长,就对党费的使用产生了怀疑,挫伤了党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
二、改进意见和建议
1、在党员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思想认识。做思想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对党费收缴的思想教育工作也不例外,在对待党费的收缴工作方面。一是要大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党性教育和组织观念教育,针对有些党员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缺乏奉献精神,缺乏艰苦创业精神,缺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必要在全体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重树精神支柱的教育。二是对于党员提出的疑问,不能满足于把上级的文件、规定照读照转,不能用简单的行政命令的办法去解决,需要用启发疏导的办法,耐心细致地把道理讲深讲透,把疑问解释清楚,使广大党员能从内心接受,从行动上支持。三是充分利用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及座谈会的场合,及时有力地宣传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目的和意义,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使党员理解支持,并变为自觉的行动。四是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素质,要把那些党性强、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党务工作、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同志选拔到党务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认真细致地做好党务工作。
2、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制度建设。要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费管理的意见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要统一印制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完善设施,强化基础建设,要认真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一是在党费的收缴方面,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缴纳标准,向党员收取党费,促进党费收缴的平衡和按时足额缴交。二是在党费的管理使用方面,要严格执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建立规范会计专帐和单独立户存放,同时要建立健全党费的收缴制度、核算制度、使用审批制度、报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各级党委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应督促所在党支部加强其党性教育,责令限期缴纳,并把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同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把党员缴纳党费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和评议指标。四是要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从而使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更趋于规范。
3、要加大党费收缴公示力度,增强党费使用透明度。大多数的党员对每年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去向不够了解,经常在收缴过程中提出质疑,广大党务干部也做了解释,但由于党费管理和使用的公开范围不够,致使在解释过程存在着片面性,缺乏系统性和准确性。基层党组织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把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实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总支)每季度在本支部(总支)内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公示一次。各单位党委党费管理部门每半年书面向管理局党委组织部上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次年1月上旬上报《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各单位党委都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这样就能使广大党员对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在党费的使用方面要注意两头兼顾。党费使用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向基层一线和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各单位党委应在二级党委、党支部(总支)每年上缴的党费中为其留出不超过20%的使用额度,由本单位党委统一管理,在使用额度内报批使用。各基层党委要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范围使用党费,侧重于党员培训,党员教育,困难党员及下岗党员补助等方面的使用,在年终订阅党报党刊的时候,以基层支部为单位用党费给每个基层支部订一份党报党刊,或者利用"七一"党的生日,用党费给每个基层支部党员赠送一份党员教育学习资料,以表示节日的问候,礼轻却情义重,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党费使用的一头重一头轻现象。
5.加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奖惩力度。各单位党委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内容,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故意瞒报、少交党费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对其负责人进行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者,应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采取党组织负责人谈话、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发通报等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取消其当年所有评先评优的资格。对连续3个月未交纳党费的党员发放《党员逾期未交纳党费的警示函》,提出警示,督促党员自觉交纳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和各项体制的不断改革,党员队伍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加之每个层次党员的收入不固定性的增多,给党费收缴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应当认真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党费收缴的途径和方法。对下岗职工的党费收缴工作由发下岗费的劳动保障部门代收的方法,对离退休、年老体弱的有特殊情况的老党员采取上门收缴的办法。对外出务工的党员采取在异地汇款的方法交纳党费。对下岗的特困职工,可以通过支部会议决定,采取少收或免收党费的方法。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