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规定的通知
9月22日,中央纪委关于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中指出,王三运违反组织纪律,罔顾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和组织原则,让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挑选领导岗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对王三运严重违纪问题,省委高度重视,在通报当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上,省委书记林铎同志强调指出,王三运违反组织纪律,罔顾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和组织原则,让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挑选领导岗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对全省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建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我们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和巩固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肃清王三运、虞海燕等人影响和流毒,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对照检查和深刻反省。王三运在选人用人方面所犯的错误反映出,组织部门在坚持党性原则、履行选人用人职责、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通报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发人深省,对组织部门既是有力的提醒和警示,也是重要的指导和督促。为深刻汲取王三运严重违纪案教训,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和组织原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王三运违反组织纪律作为反面教材开展专项教育
王三运严重违纪案特别是违反组织纪律、罔顾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和组织原则的问题,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旗帜鲜明地拥护党中央决定,迅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精神,把王三运严重违纪案作为反面教材,作为组织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部署开展专项教育,深刻反思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选人用人制度的坚定性。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入查找在选人用人上有没有担当精神不强的问题、有没有坚持原则不够的问题、有没有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有没有执行纪律不严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即知即改、立改立行。要通过专题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广大组工干部自觉对照“四个合格”标准和公道正派职业操守,深刻反思在坚持党性原则、执行制度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把开展专项教育作为衡量组织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教育,切实增强组织部门的担当精神、责任意识、纪律观念,努力使全省组织工作特别是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
二、坚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组织部门是党的政治部门,政治属性是组织部门的第一属性.必须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最鲜明的工作导向,自觉把讲政治有机融入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全过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刻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主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紧跟核心。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履行好管党治党、从严治吏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用人制度,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拿岗位“落人情”,守住底线,不越雷池。要进一步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注重考察识别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政治表现,对那些不讲政治的坚决“一票否决”,从严把好干部选任政治关。
三、严格按制度规定履行干部选任职责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为党委选准用好干部发挥把关作用,严格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不折不扣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要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从严规范动议提名特别是初始提名的程序和办法,探索实行干部集中研判等经验做法,不断改进干部考察的方式方法,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努力把各方面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发现问题都要认真核查,有硬伤的一律排除在外,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对待,不能放水、不能放宽尺度,竖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四、切实加大对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
组织人事纪律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可靠保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绝不允许任何人对组织讲条件、讨价还价,更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持有规必依、执纪必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档案造假者,要重拳出击。旗帜鲜明地予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不搞情有可原,不搞下不为例。要结合巡视巡察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深查细究突出问题,紧盯不放限期整改,通过强有力的查处形成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五、坚持从严问责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担
当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职责与权限相统一,切实承担起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责任。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凡提四必”审核把关不严,以及用人严重失察、“带病提拔”、拉票贿选、突击提拔等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责不问、问责不当、问责决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