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明确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量:

局属各单位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在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答复》(组电明字〔2016〕29号)通知精神,现对白龙江林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和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五条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所指的“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应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离退休干部、职工发放的津补贴不纳入党费交纳基数。

    此精神从2017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