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局、保护局:
为全面做好2020-2021年度全林区护林防火工作,促进各单位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林区护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管理局研究决定,在全林区开展护林防火督查工作,现将《白龙江林业管理局2020-2021年度护林防火工作督查方案》印发你们。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
2020年11月12日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2020-2021年度护林防火工作督查方案
为全面强化完善林区护林防火工作督查机制,积极促进各级防火责任和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和国有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林区2020-2021年度护林防火工作不出任何问题,经管理局研究决定,成立护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在今冬明春重点森林防火期内,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期、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蹲点督查等形式,对各生态局、保护局护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一、督查时间
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二、被督查单位
各生态局、保护局。
三、督查分组情况
总督查:樊 辉
成 员:管理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一)第一督查组
组 长:蒋太明 成 员:孙万州 邱书志
(二)第二督查组
组 长:李甲林 成 员:赵 龙 欧阳尔金
(三)第三督查组
组 长:王虎成 成 员:高惠龙 王永孝
(四)第四督查组
组 长:王雅秋 成 员:徐健君 韩晓龙
(五)第五督查组
组 长:龚文鹏 成 员:王小宁 汪 洋 龙永平 高静民
(六)第六督查组
组 长:王 宏 成 员:邢社贵 赵 陇
各督查组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值班安排将不定期在全林区范围内进行随机督查。日常督导检查工作由主管副局长带领护林防火处相关同志具体负责。
四、督查内容
(一)护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各级防火会议精神和管理局2020-2021年度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是否在各重点时期及时专项部署护林防火工作;各级组织领导和防火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并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护林防火工作领导责任体系,是否制定护林防火蹲点督查方案;主要领导是否亲自部署护林防火工作,护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明确;分管领导是否实地督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包片领导是否严格按照护林防火包片责任制蹲点督促各项责任落实;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签订率、签订合格率是否达到100%,护林防火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林场(保护站)、林务所(管护所)和个人;执行护林防火责任倒查和逐级追究制度是否严格。
(二)林务员到岗到位、巡山查林情况。基层林务所、管护所林务员在岗率是否达到90%以上;所内外卫生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林务员精神面貌是否良好,是否坚持巡山查林,是否统一服装,佩戴袖标、信息卡;是否严格利用森林防火指挥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手机上报终端及时上报当天工作情况;电台、瞭望哨是否达到至少2人值守,24小时值班巡护瞭望;森林防火指挥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员是否及时审核当天工作日报情况;是否做好相关巡山日志、值班记录和审核登记记录;林务员考勤是否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指挥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中的统计情况进行。
(三)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各单位是否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是否组织开展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月”活动;是否使用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案例、安全扑救自救知识等内容;(林务所)管护所是否悬挂森林防火警示旗和森林火险等级旗;是否与当地村民签订野外用火保证书或森林防火公约,走村入户宣传率是否达到100%;是否与地方政府和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开展联合宣传工作;是否在重点地区和重要路段设立醒目防火标志和局、场(站)两级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火源管控情况。各单位是否积极开展“防火码”推广管理工作和“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系统”填报工作,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职能;是否持续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是否配合地方政府和森林公安开展全省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专项行动;是否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等规章制度;是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增设检查站、安装监控装置、增派人员,是否对进山车辆逐一进行排查登记,收缴火源;是否在重点时段强化巡山查林工作,抽调机关人员驻所开展巡护工作,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及时防范和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理可燃物;干部职工是否以身作则,做到“室外不吸烟,入林不带火”;是否对区域内痴呆傻等特殊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监护人。
(五)预案管理以及森林消防队伍值班备勤、扑火演练、扑火装备物资储备情况。各单位是否按照管理局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和扑救两项预案,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严格按照预案内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是否通过演练实际情况不断更新预案内容;各森林消防队是否做到靠前驻防、集体食宿、24小时备勤;各林场(保护站)应急督查队是否能做到反应快速,人员、装备整齐;是否加强扑救队员日常训练和扑火演练;森林火灾分级响应机制是否健全;队员是否明确个人分工;扑火机具、装备、车辆、通讯设备是否保养良好;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物资储备是否能保障扑火需要。
(六)值班调度、管理制度执行、内业管理工作等情况。各单位是否严格事业单位管理制度,遵守防火期内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是否配足值班人员,配齐值班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电台等值班通讯设备,确保政令、信息畅通;是否严格执行卫星热点零报告、火情归口报告,有火必报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内业台账资料是否健全完善,台账内容记录是否真实明确,是否有相关文字和图片记录;是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是否存在工作人员脱岗、漏岗现象。
五、督查要求
(一)督查组到位后,要深入林场(保护站)、林务所(管护所)开展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反馈,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落实。被督查单位要即知即改,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整改工作措施、进度和责任人,认真执行倒查问责机制,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并按要求及时向督查组提交整改报告。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形成各自的书面督查报告。
(二)为切实发挥督查作用,督查组要对重点林场、保护站、基层所、重点沟系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期、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蹲点督查的形式进行督查,典型问题要在全林区进行通报。
(三)对反馈的问题整改进度拖沓、整改落实不彻底的单位,管理局将对其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