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生态局、保护局
现将《2020 年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
2020 年 1 月 19 日
2020 年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管理局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全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针对国有林场改革后林区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引导,把工作重点和精力放到灾前防范上,不断提高林区职工群众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格局,筑牢全民预防森林火灾的防线,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活动引发的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白龙江林区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防火总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道防线,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确保白龙江林区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维护辖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不懈奋斗,为建设美好新林区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宣传国家、省委省政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林草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安排部署,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火源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四)预防森林火灾基本知识,扑救森林火灾基本常识和火场安全避险知识。
(五)全国各地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典型经验,广大干部群众和森林消防队伍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出来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和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
(六)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依法治火和违章用火酿成火案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七)森林的重要功能、作用和地位,特别是森林资源在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八)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
(九)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严格管理煨桑、拾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提倡和推广科学文明祭祀,有意识地引导林区群众以栽植纪念树、集体祭祀等方式进行。
(十)宣传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和草原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及森林和草原防火报警电话 12119。
三、重点工作
(一)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专项活动。各单位在全省、全林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周)中,要统一步调,集中开展森林防火专项行动,通过播放电影电视宣传片、举办森林防火主题活动等方式,掀起宣传高潮,进村、进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进景区,引导群众文明用火、安全用火,努力做到森林防火在林区内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尤其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清明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以及煨桑祭祀、农事活动频繁期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要积极联合相关新闻媒体,统一行动,集中开展森林防火重点时段专题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多种形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多渠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二)开展普法宣传,加大警示教育。各单位森林防火部门要结合当地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防灾减灾相关的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在林区内广泛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特别是要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社会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依法治火的森林防火方针,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案、警示教育一方。
(三)突出新闻媒体作用,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各单位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当地宣传、广电部门和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通过录制网络宣传小视频、开办微信公众号、讲授宣传微课,撰写分享网络宣传推文、制作森林防火彩铃、印制年画挂历、设置宣传牌、散发宣传单、在电视上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在 2—4 月份高火险期,通过通信运营商制订群发手机短信,深入宣传护林防火相关政策、法律和规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责任意识。宣传工作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和宣传内容,力求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网络上有报道,全面提升全社会对森林防火的重视和支持,提高对森林防火的关注度,营造浓厚的“保护森林资源,防火工作为先”的意识氛围。
(四)拓展宣传广度,宣传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在林场(保护站)、林务所(管护所)、高山瞭望台、村寨、交通主副干道、进山入林口等特殊部位张贴标语,刷写永久性标语,悬挂横幅,要走村入户张贴发放森林防火通告,要加强电子林务员语音播报系统的维护保养,及时更新播报内容,最大限度发挥系统宣传作用。要积极协调当地地方政府适时发布“封山令”、“禁火令”等,在封山通道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命令,在人员密集地下发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力争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使林区农牧民群众树立起“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自己家园”的良好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五)突出抓好对中小学生和特殊人群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编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科普知识读物,开辟森林防火专栏,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小卫士”、森林防火知识之窗等主题活动,通过教育学生,带动影响家长,辐射社会,使每个家庭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同时要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加强管理,防止他们随意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教育他们家人管理好自己的人,用特殊语言或手势帮助引导他们能形成认识。
(六)做好“全民旅游”新常态下的森林防火专题宣传。在森林公园、重点沟系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将森林防火融入景区标识、广播屏幕、导游解说、森林公园的宣传图册等载体中,扎实做好对进山入林旅游踏青的城市市民、旅游团体、“驴友”散客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游客的防火自觉性。
四、宣传时间
《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规定每年 1 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3 月第二周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周”。根据白龙江林区宣传工作特点,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将 11 月份定为全林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在宣传月(周)期间,要组织开展集中大型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好其他时期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要专门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要保障防火宣传经费落实,确保宣传方案落实,宣传工作信息畅通。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的开展,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严格报审。各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和不同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结合起来,做好森林火灾预防、火险隐患排查、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的协调开展。要安排专人从事宣传稿件的撰写和报送工作,在宣传稿件撰写、上报时,要保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严格执行稿件报送审核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受害面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需要新闻报道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道。
(三)及时报送,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防火目标责任考核当中,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信息、简报类稿件的报送工作,报送稿件应遵循及时、有效、新颖的原则,注重稿件质量,各单位全年报送数量不得少于 12 篇。森林防火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在 6 月 15日前,将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管理局防火办。管理局防火办将对各生态、保护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同时结合森林防火目标考核责任制进行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