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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一、总则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会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巨大的损失,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的扑救,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早投入、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目标    

全局森林防火工作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努力防止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死亡事故。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38号)、《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省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方针。

指挥和扑救本林区发生或周边发生威胁本局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

(四)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局经营范围内或威胁本局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扑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在管理局党、政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局经营范围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威胁本局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应对全局森林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本局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各林业局开展一般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全局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本指挥部所属专业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立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总指挥部

总指挥: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局长 李永健

副总指挥:张世虎 车克钧 郭仲树 黄华明 蒋太明

成员由一以下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正、副主任、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计财处、监察处、劳动和社会保障处、人事科教处、工会、资源林政处、植树造林处、产业开发处、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
  
(三)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
、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为护林防火指挥部常设机构,设在管理局机关。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管理局护林防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相关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与本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局制订、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发布蓝色和黄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向各局提出发布红色和橙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建议;

4)、负责本局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5)、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组织开展本局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演习、演练;

7)、负责本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局森林火灾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

10)、承担本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全员进入临战状态,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及火场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上传下达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救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材料;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负责火场通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保管防火物资,做好扑火物资设备维护工作。

各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本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本林业局;有关自然保护区、林场、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2
、 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

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3、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办公室

负责扑救火灾的后勤保障和物资调配工作。

   4 、党委工作部

负责火场宣传报道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新闻单位记者采访报道事宜,避免各单位记者盲目报道。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核实,由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5 、计财处、监察处

负责森林火灾扑火经费预算、拨付工作。

   6 、劳动和社会保障处、人事科教处、工会

负责在扑火中负伤或死亡人员的安置或抚恤等善后工作。

   7、资源林政处、植树造林处、产业开发处

负责灾后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森林资源损失情况等评估工作。

   8、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
负责灾区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四)成立管理局森林防火专家顾问组

建立长期咨询机制,指导全局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专家顾问组的职责:          

1、在启动《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二级和一级响应时,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指挥机构提供科学指导与建议;

2、在制订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预案、制度和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供指导意见;

3、及时反映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4、参与指导各类防火业务培训工作。

三、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和预警响应

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省防火办,根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的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预测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在森林防火期内,依据有关工作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起到宣传和加强防范作用。同时,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高低和本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二级为高火险预警等级。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

颜色表示

危险程度

易燃程度

一 级()

红色

极度危险

极易燃烧

二级(Ⅱ)

橙色

高度危险

容易燃烧

三级(Ⅲ)

黄色

中度危险

较易燃烧

四级(Ⅳ)

蓝色

低度危险

难以燃烧

 发布森林火险预警警报以后,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在做好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各局、林场、护林点站、悬挂响应等级颜色的防火旗,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一)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进行,坚持领导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基层各单位护林员、瞭望塔观察员上岗到位,制止违规违章用火现象;专业森林消防队在基地附近活动,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发。

(二)橙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二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护林防火机构和主要人员;基层各单位护林员、瞭望塔观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严格制止一切违规违章用火现象;专业森林消防队在宿营地点待命或组织集体训练。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立即装入运输车辆,扑火队伍和车辆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

(三)红色预警响应

 各级护林防火机构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一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护林防火机构和同级护林防火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查队员、瞭望塔观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坚决制止一切违规违章用火现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死看死守;地面扑火队伍应做好一切扑火准备,运输车辆等扑火机具处于优良状态,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装入运输车辆内,接到扑火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结出发。

四、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各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坚持接警必报、及时报告原则。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照要求立即报告管理局防火办公室、同时报甘南州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是普通森林过火面积3公顷以上,或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过火面积1公顷以上;二是森林火险预警等级为Ⅰ级天气状况下发生的森林火灾;三是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四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五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应按照要求及时向省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一是受害林地面积超过100公顷的森林火灾;二是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四是24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五是省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六是需要省防火办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五、预案的分级响应与启动条件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响应(Ⅳ级)由各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按照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三级响应(Ⅲ级)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二级响应(Ⅱ级)由管理局组织实施;一级响应(Ⅰ级)在省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四级响应(Ⅳ级)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首先启动四级响应,按各局管辖范围,由火灾发生地的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局护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实施。

 三级响应(Ⅲ级)启动条件:四级响应实施后2小时内森林火灾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发生在两个林业局交界地区需要协调扑救的火灾;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在高火险天气、重要节假日,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调动周边其他林业局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启动三级响应,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协调扑火,调动邻近局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消防队支援扑火工作。

 二级响应(Ⅱ级)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12 小时火势仍未控制;气象条件恶劣,火险等级高,扑救特别困难的过夜火。由管理局组织扑火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参与,梯级调动全局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扑救。

  一级响应(Ⅰ级)启动条件: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由省防火指挥部组织扑火工作。

 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预案响应。

六、应急预案的实施和联动响应

(一)扑火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安全;其次要保护好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最后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2、 科学扑救原则。在扑火战略上因地制宜,因火施策,重兵投入,科学扑救。

3、合理用兵原则。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充分发挥专业森林消防队主力军的作用,其它经过训练的社会力量为辅;

4、 落实责任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责任制。

(二 )、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实施。

 1.Ⅳ级响应的实施

各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Ⅳ级响应,组织本局森林消防队伍、林场扑火队扑火。各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随时报告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Ⅲ级响应的实施。

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担任“前指”指挥。 “前指”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所在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组成。“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随时向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在“前指”的统一指挥调度下进行扑火。火场指挥主要职责: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向“前指”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报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组织做好火场清理工作;部署看守火场的人员。

 扑火物资:由所在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按照“前指”的命令,及时组织供应扑火工具、油料等扑火物资,保障前方扑火需求。后勤保障分为扑火物资保障和食品物资供应。最低保证100200人的扑火物资,最低保证200300人的食品供应。

 扑救力量: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分梯次调动邻近局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消防队,防火联防队等扑救力量。

 接到扑火命令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消防队、防火联防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3.Ⅱ级响应的实施。

“前指”由管理局与相关市、州有关防火联动部门的领导和专家顾问组人员组成。“前指”指挥由管理局局长担任。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在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扑火物资:所在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供应。林业局扑火物资储备不能满足扑火需求的部分,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运。

 扑救力量:由管理局护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分梯次调动全局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一切可以调动的扑救力量。

 4、Ⅰ级响应的实施。 

 “前指”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管理局指挥部成员组成,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扑火物资:按照“前指”的命令:第一期由所在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扑火工具、油料、食品等基础物资的供应;第二期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运全局森林扑火物资;第三期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省森林防火办公室给予支援森林扑火物资。

 扑救力量:第一梯队为4支专业森林消防中队,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调动。第二梯队为林区森林公安部门,半专业消防队、机关扑火队以及各级防火联防队。由“前指”商请甘肃省森林武警森林指挥部调动森林武警,说明灾情发生时间、地域、危害程度、已经采取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情况。第三梯队为请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其他专业力量支援。

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请示省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通知直升机战斗组参加扑火战役。火灾发生的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当地扑火力量的调动。要组织好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没有参加扑救火灾的驻军部队等组成预备队,在森林火灾被扑灭后,组织足够力量清理余火。安排人员看守火场,看守火场不能少于24小时,以防死灰复燃。经火灾发生地“前指”检查验收,宣布余火完全熄灭,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前指”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护林防火工作秩序。

(二)、实施应急预案时协同配合部门的联动响应。

启动Ⅱ级和Ⅰ级响应后,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快速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积极配合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七、善后处理

(一)、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在管理局的协调下,与火灾发生的县政府会同市州民政部门妥善安置灾民,解决灾后重建事宜。

(二)、火灾评估 

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逐级上报。

(三)、总结上报

 一般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汇总所有材料上报。火灾发生的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各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总结火灾扑救工作,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级报告。火灾结束一周内应将总结报告报送管理局。

 组织有关专家顾问成立调查小组,对火灾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管理局。管理局应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八、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管理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并视执行情况及时修订。

(二)、本预案由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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