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总则
为切实落实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措施,确保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科学指挥、合理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结合《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林区现状
白龙江林区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与岷山山脉的白龙江和洮河两大河流上游,属长江和黄河源头地区。大部分施业区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迭部、卓尼、临潭、合作及陇南市武都、文县境内,是全国九大国有林区之一,总面积1690.82万亩。经营区内森林覆盖率48.69%,其中管护面积1170.73万亩,天然林面积537.69万亩,占全省的22.1%,活立木总蓄积7220万立方米,占全省的32%,是甘肃南部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在甘肃乃至西北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火源特点
白龙江林区内山峦起伏、高寒潮湿、气候多变、相对高差大,是典型的高山峡谷地区。区内森林资源丰富,主要以冷杉、云杉、油松等针叶树种以及灌木为主,林下可燃物堆积量较大,一旦引发森林火灾,极易引起树冠火、地下火、下山火以及飞火。由于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火势蔓延迅速,扑救难度大。辖区内农林牧交错,藏、汉、回、土等多民族聚居,经济、文化、交通、通讯相对落后,群众生产生活习俗特殊,烧荒催青、煨桑祭祀、林内取火等野外用火难以彻底杜绝,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从历年来在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来看,起因均为人为火。
(三)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扑火过程中,要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安全;要保护好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要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2.打小打早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抢抓有利时机,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3.科学扑救原则。在扑火战略上因地制宜,因火施策,重兵投入,科学扑救。
4.合理用兵原则。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充分发挥专业森林消防队主力军的作用,其他经过训练的社会力量为辅。
5.落实责任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责任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管理局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发生森林火灾后,火灾发生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时调动力量全力扑救,同时将火灾情况报告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时,管理局指挥部相关成员要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成立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
总 指 挥:李永健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蒋太明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李甲林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黄 新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王虎成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成员由以下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防火办、党委工作部、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劳动和社会保障处、人事科教处、工会、资源林政处、天保办、植树造林处、产业开发处、信息化中心、机关党委、林业调查规划院、中心医院。
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宣传报道组、火情侦查组、后勤保障组、火灾扑救组、医疗救援组、火案调查组。
1.综合调度组
责任单位: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配合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1)协调各责任单位在火灾扑救中的分组、分工;
(2)全面负责森林火灾扑救车辆、人员、物资调度;
(3)火场扑救一线与扑救前指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4)协调处理火灾扑救中的交通保障工作;
(5)制定具体火灾扑救方案;
(6)相关现场会议组织、记录等工作。
2.宣传报道组
责任单位: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工作部
配合单位:办公室、工会、信息化中心、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1) 火场宣传报道、一线图片采集、后期宣传视频、纪录片制作等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新闻单位记者采访报道事宜;
(2)森林火灾扑救简报撰写、审核、上报工作;
(3)上级部门相关文件、领导批示精神等传达、下发工作;
(4)前线指挥部紧急文件拟写、印发等工作;
(5)火灾相关的材料收集、总结上报等工作;
(6)参与制定具体火灾扑救方案。
特别注意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统一发布。
3.火情侦查组
责任单位:白龙江林业管理局防火办
配合单位:火灾发生单位防火办、设计队、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队、应急队、林场护林员、林政稽查大队
主要职责:
(1) 实时掌握火场天气情况,科学分析火灾蔓延趋势;
(2)标绘火场地形图;
(3)制作火情分布图;
(4)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5)参与制定具体火灾扑救方案。
4.后勤保障组
责任单位: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处)、天保办、植树造林处、产业开发处
主要职责:
(1)森林火灾扑火经费预算、拨付工作;
(2)后勤保障物资的调配工作;
(3)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衣食住行保障工作;
(4)森林火灾扑救机具及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统计工作;
(5)扑救机具及装备的保障、补充、保养维修工作;
(6)运输车辆燃油保障工作;
(7)后勤管理工作。
5.火灾扑救组
责任单位:白龙江林业管理局防火办
配合单位:火灾发生单位防火办、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队、应急督查队、林场职工,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
主要职责:
(1)专业森林消防队、林业局职工、林场应急督查队、森林公安干警等一切扑火力量的组织调配工作;
(2)指挥森林火灾现场扑救工作;
(3)扑救人员安全避险工作;
(4)参与制定具体火灾扑救方案。
6.医疗救援组
责任单位: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人事科教处、中心医院
配合单位:火灾发生单位医院
主要职责:
(1)灾区药品支援、卫生防疫等工作;
(2)伤员救治、抚恤安置等工作。
7.火案调查组
责任单位: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
配合单位:资源林政处、林业调查规划院、火灾发生单位
主要职责:
(1)森林火灾原因调查、火案侦破等工作;
(2)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管理局指挥部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IV级响应由火灾发生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有关市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Ⅰ级响应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
1.第一梯队:专业森林消防队。白龙江林区6支专业森林消防队,采取便携式接力水泵和移动蓄水池串联方式,通过“引水上山—以水灭火”战法,实现对森林火灾的控制扑救,同时每队至少配备2–3名油锯手。专业森林消防队作为第一梯队,由管理局防火办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员根据前指统一部署进行调度,主要负责扑救和处理重点、难点火场的明火及烟点。
2.第二梯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林场督查队及林区森林公安局抽调的干部职工。采用背水桶背水上山的方式和2、3号扑救工具的使用,对易控制、易扑救、易处理的火点烟点进行彻底处理和余火清理,各专业队、应急督查队、林场干部职工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将火势彻底扑灭。第二梯队扑救人员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前指统一部署进行调度。
(二)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救工作。
(三)安全避险场所及转移安置人员
综合研判火灾蔓延形势和地形地势等,在火场内外开辟安全避险场所。火场内的安全避险场所用于扑救人员休整和紧急避险使用,一旦火势迅猛,须能快速撤离;火场外安全避险场所用于转移安置受到火灾威胁的一切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协调配合当地政府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四)物资保障
管理局、各林业局和南华林场均要建立适当规模的物资储备库,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并及时对各种物资进行保养维护,使各类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用于扑救本区域内森林火灾和其他区域森林火灾扑救中调配支援。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全林区储备物资无法满足扑救需要时,管理局森防指及时向省森防指报告,请求必要的物资支援。
(五)运输保障
在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时,管理局、各林业局、南华林场要保证优先安排指挥员、扑救队伍及携行装备的交通运输车辆,做到快速反应,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积极配合当地公安和交管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和道路抢险疏通工作,确保扑救人员和装备及时送达火场一线。
(六)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林业局、南华林场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林区无线电通讯系统、林火视频监测系统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要积极联合通信、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七)后勤保障
在火灾扑救工作当中,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门成立后勤保障组,做好扑救机具装备、救灾物资等统计收发工作,同时要做好后勤管理工作,确保扑救人员衣食住行。
五、后期处置
(一)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在管理局的协调下,发生森林火灾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民政部门统一协调,妥善安置灾民,协商灾后重建事宜。
(二)火灾评估
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火灾发生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现场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逐级上报。
(三)火案查处
林区各单位(部门)积极协助配合林区司法机关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活动。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及时开展火案侦查,搜集证据,查明火灾原因,依法拘捕犯罪嫌疑人。林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将判决结果函告管理局。
(四)总结上报
一般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火灾发生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总梳理所有材料,书面报告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火灾发生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总结火灾扑救工作,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写出调查报告,逐级上报。火灾结束一周内应书面报告管理局。
组织有关专家顾问成立调查小组,对火灾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并在1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管理局。管理局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要求和建议。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对在处置扑救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的制定,结合了白龙江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以及机关部门职能分工,扑救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分工,以扑火指挥部署和扑火工作实际需要进行。
(二)本预案适用于由管理局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各林业局、南华林场要结合本预案要求的分级响应机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组织实施。
(三)本预案结合扑救工作实际和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四)本预案由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