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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业管理局 2017年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

2017年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局“无毒林区”建设进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成果,根据全国、全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林区实际,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5—2017年甘肃省禁毒工作规划》,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广泛动员林区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到禁种铲毒工作中来,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性,力争“零种植”,确保“零产量”工作目标,为保障林区社会稳定和林业健康稳定发展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为实现无毒林区,洮河、迭部林区在“三级无毒林区”基础上巩固禁毒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升级达标工作,确保禁毒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的发展蔓延,进一步狠抓责任落实,加大对白水江林业局博峪林场、舟曲林业局茶岗林场、铁坝林场,迭部林业局洛大林场、腊子口林场,洮河林业局大峪、羊沙、冶力关林场等单位偏远山区的禁种铲毒预防和打击力度,通过重点整治,实现 “争取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目标,舟曲林业局争取提前一年实现国家“摘帽”。踏查管控落实到位,排查踏查覆盖率达100%,踏查铲除覆盖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种铲毒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管理局决定调整禁种铲毒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永健  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世虎  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赵国军  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政委

成  员:汪洋、高惠龙、邢社贵、王小宁、刘志江、孙万洲、龙永平、邱书志、王永孝、徐健君、高静民、赵龙、南克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防火办(禁毒办),禁毒办专职副主任兼任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禁种铲毒工作长效机制,靠实禁毒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林区禁种铲毒工作

1.各林业局设立禁毒办,负责日常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禁毒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同地方政府、森林公安局和乡村、林场的联席会制度,互通情况,研判形势,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

3.采取日常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靠实禁毒工作责任。

4.各单位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禁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二)拓展禁毒教育宣传模式,提高林区群众禁毒意识

1.结合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月”、春节后等重要时段,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形式新、覆盖广、影响大的禁种毒品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林区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治理毒品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2.扩大林区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在重点地段设立固定警示标语,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和边远林区群众的禁毒宣传教育,使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分子放弃侥幸思想,形成禁止非法种植、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舆论声势。

3.依靠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禁种铲毒主题宣传活动。

4.广泛开展“天目行动”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同地方政府、乡村和森林公安局的协调配合,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订重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联合开展规模大、声势大、家喻户晓的宣传工作,使禁种铲毒入户宣传教育率达100%,基层组织和单位有效动员率达100%,使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群众参与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大力开展踏查铲毒行动,努力提高踏查铲毒工作效率

1. 制定科学有效的踏查方案,采取经常性踏查和重点时期集中踏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集中力量,开展集中踏查铲除,努力提高踏查工作效率。

2.建立健全禁种铲毒工作基础台账,对涉嫌种植地块和新增地块以及近年来卫星监测靶点要统一建档管理,并逐一进行踏查铲除,绝不留死角和盲点,切实加强防范控制力度。

3.在罂粟生长的各个时期,尤其是历年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屡禁不绝的重点林区,采取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分片包干,明确责任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拉网式踏查,最大限度的遏止非法种植现象。

4.禁毒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巡山踏查职责,并按照要求做好禁毒基础台账登记工作。

5.进一步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协作和互通情报的长效机制,确保踏查铲毒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强化信息工作,加强案件侦破力度,打好禁毒执法攻坚战

1.各林业局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加强涉毒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缉毒案件线索,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2.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和掌握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发案规律和侦查难点,找准打击切入点和重点,依法惩处涉毒人员,教育警示广大群众。

3.各林业局要主动挖掘和收集重大毒品案件线索,着力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建立特情耳目,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努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大对毒品原植物种植人员、贩毒团伙和幕后毒枭的打击力度。

4.在毒品原植物种植前期,加大管防力度,把非法种植活动消灭在初始阶段。

(五)积极争取专项经费,保证禁毒经费投入

各单位要继续加大禁种铲毒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科技支撑力度,购置必要的禁毒设备和禁毒人员的劳保用品,并适当增加禁毒人员的生活补助,最大限度的提供物资和资金保障。积极、多渠道争取财政专项经费,力争上级有关部门在财力上的大力支持,保证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六)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检查

全面落实局场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森林公安机关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管护站站长及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逐级落实好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地块林班责任和分片包干责任。在踏查铲除关键时段,局场领导蹲点指导,带队踏查铲毒。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村寨、深入到管护一线,了解林区情况,掌握林区动态,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做到山情、林情、社情、毒情心中有数,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夯实禁种铲毒工作基础。

(七)强化督导工作,严肃问责

各林业局必须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禁种铲毒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重点区域的林班靠实到林场领导班子每个人身上。管理局禁毒办经常深入基层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及时通报禁毒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禁毒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禁毒工作深入开展。狠抓工作落实,对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敷衍了事、整治不彻底、未达到预期目的的单位负责人要进行约谈,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严格按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踏查铲除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禁毒目标任务或毒情出现反弹的地区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甘肃省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具体步骤

禁种铲毒工作重点整治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重点,坚持长期整治与开展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各林业局、各林场、各相关部门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力求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在科学分析研判、准确掌握各重点整治林场禁种铲毒情况的基础上,制订禁种铲毒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制订和细化禁种铲毒工作各项考核指标,严格兑现奖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组织机构,召开禁种铲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签订《禁种铲毒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动员部署,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协作配合,结合林区护林防火等工作,迅速掀起禁种铲毒重点整治行动高潮,形成对非法罂粟种植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17年5月1日至8月30日)

各重点林场整治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局禁种铲毒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统筹协作,联合行动。进一步明确整治区域责任,强化落实禁毒工作措施,加大破案打击力度,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适时召开禁种铲毒工作推进会和通报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踏查铲除到位、协调作战到位、惩治打击到位。在重点时段,各级责任人带队现场蹲点指导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国家禁毒办毒品原植物遥感监测研究中心核查和“天目行动”实施,广泛宣传“天目行动”的科学性、有效性、准确性,大力宣传“地上种鸦片、天上看得见”强大声势,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群众路线,探索创新群防群治新模式,打牢禁毒重点政治工作群众根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克服困难,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有效遏制舟曲林区非法罂粟种植面积反弹问题,彻底扭转禁种铲毒工作被动局面。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签订的《禁种铲毒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2017年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完成质量高,成效明显的林业局,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禁种铲毒问题突出的林业局,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组织处理。特别是被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的舟曲林业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深入开展踏查工作。对照重点整治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因地制宜,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彻底扭转被动工作局面,继续巩固提高,争取年底顺利“摘帽”。管理局禁毒办认真总结禁种铲毒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为今后禁种铲毒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六、责任追究

根据《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关于转发甘肃省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白林管禁函〔2016〕26号)文件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禁种铲毒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对因领导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非法种植反弹蔓延的,在全林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如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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