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管造函字〔2013〕1号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2013年营林工作要点
各林业局、南华林场:
今年全林区在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同时,“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公益林建设为中心,以国有林场改革为重点,以种苗建设为基础,以有害生物科学防治为手段,以全面提升营林工作建设总体质量为目标”,促进全林区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公益林建设
1、强化措施,统筹谋划,保质保量地完成人工造林任务。各林业局及南华林场要坚持实行“一把手”工程,推行营造林法人负责制、合同制,落实造林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作业设计质量,不断总结干旱地区造林经验,结合今年各地自然条件,气候、土壤、墒情等特点,继续推广乡土树种、耐旱树种造林,采用保水、覆膜、套袋、蘸浆、深栽、直播、保墒整地、抢墒造林等措施。采取现场监督、落实蹲点责任、抓好检查指导,保证整地和造林质量,确保当年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2、积极动员,全面规划,扎扎实实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单位要以“3.12”植树节为契机,按照《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国有林业局局(场)址绿化规划,搞好各单位的身边绿化工作,要根据林业局、林场、苗圃、厂址、生活小区和大街小巷的实际情况,以不同的方式方法,落实责任,挂牌栽植,充分发挥林业专业技术优势,组织和落实好今年的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最少完成植活5棵。并将各单位参加义务植树人人次、株数,苗木规格,造林地点等绿化情况如实报植树造林处。
3、依据设计,严格把关,多方筹措地做好壮苗上山造林的准备工作。为了切实有效的提高造林质量,各局要根据作业设计要求和造林区域、地类的不同,提前做好苗木的选育、选用、选购等组织准备工作,严禁使用伪劣、病弱、伤残苗木造林,保证上山造林苗木适生、量足、质优。做好苗木的起运、分级、假植、遮荫、浇水、蘸浆等管理和技术环节,保证苗木无损伤、无脱水、无丢失的现象发生。
4、强化管理,科学施工,措施得当地完成中幼林抚育试点补贴任务。各林业局要在总结去年抚育中存在问题的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厅森林抚育试点补贴政策,坚持“相对集中、促进就业、自愿公开”的抚育原则,严格执行《森林抚育试点实施方案》,着力做好抚育前的现场设计、准确区划、提前公示、劳力组织;抚育施工中的责任落实、现场管理、面积核实、限额确定、强度限制、修枝质量、控制高度、林地清理、安全防火、进度督促等工作,并做好任务完成后的数据监测、档案建立、质量检查、返工完善、工程验收、总结上报等工作。
5、加强管护,全面踏查,突出重点地做好补植、补造工作。今后全局造林任务重点在林外干旱区域,各造林单位尤其是南华林场和白塬林场要充实管护机构,重点加强新造林管护,坚持“三分造,七分管”的原则,要安排专人长期管护,并提前对三年保存率进行一次全面踏查,落实补植造林苗木,并对保存率低于80%的地块有重点的进行补植补造,同时也要对干旱区域造林按设计和施工要求,有计划地连续3-5年进行细致补植,确保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格率、保存率全面达标。
6、围栏树牌、封育结合、管育并举地完成封山育林任务。封山育林是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恢复森林植被并提高森林质量的一种育林方式。各局要严格依据设计要求,按照“预防为主、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组织施工,树立好标志牌,搞好宣传和公示,设置坚固围栏,进行必要的补植、补播和标牌、围栏维修。同时要结合新造林,落实管护责任,加强人工巡护,防止人畜破坏。
7、依据规定,实事求是,全面科学地做好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工作。各营林主管部门要强化营造林这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今年对会宁、古浪、山丹、漳县、合作的造林和林区内的森林抚育、封山育林,要严格按照检查验收规定,管理局和各林业局及林场要由造林部门牵头,主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参加,实行三级检查验收,切实搞好造林绿化检查督导和服务。对不合格的地块,不开具检查验收合格证,除按规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外,按施工合同要求,不予支付施工直接生产费用,并限期整改,待管理局复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施工直接生产费和质量保证金。
二、种苗建设
8、改良土壤、正确施肥、坚持不懈地加强苗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土壤改良,正确施肥是苗圃建设的最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经营好苗圃地的最重要环节。近年来,舟曲、白水江、迭部局苗圃的育苗质量提升慢,主要是没有正确处理好土壤施肥与改良,农家肥和腐殖土质差量少,病虫害防治措施跟不上,导致苗圃病虫害发生严重,杂草丛生,苗木合格率低,严重影响育苗质量。这一问题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各局场要按标准化苗圃建设要求更加有效地抓好此项工作。
9、严格标准,规范引种,更有创新地加强种苗质量监督和管理。各局要依据省种苗管理局和林管局的要求,着力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积极推广优良树种。要强化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力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建立种苗抽检监督制度,对工程造林所用种苗实行监督抽查,严格执行林木种苗“两证一签”制度,实行种子和苗木采购、调运的质量抽检制度,向管理局种苗站申报制度、招投标制度。不断提高重点工程造林的良种使用率和合格率。
10、面向市场,积极促销,不遗余力地完成苗木销售任务。随着天保工程二期工作的正式实施,苗木市场价格看好,近年林区内安排造林任务减少,各局要在增加苗圃建设投入的同时,抢抓苗木销售时机,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老客户和个人关系,加大苗木销售和销售管理、强化种苗信息调度和销售信息建立。根据周边地区苗木市场需求和预测,要抓好绿化大苗的定植培育,向基地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实现种苗产业效益的最大化。
11、加大投入,科学育苗,精益求精地做好苗木新育和移床工作。种苗产业是白龙江林区重要产业支柱。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要把种苗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要在加大苗圃资金投入的同时,从苗圃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人才培养、农家肥腐熟杀虫、土壤改良消毒、种子检疫检验、移床齐整规范、基础管理措施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苗圃地优质适销苗木的生产能力。要继续加强田间管理和苗木生长数据的采集等档案资料的完善健全,更进一步提高苗圃标准化管理水平,使全局种苗产业管理制度化、生产规范化、苗木商品化。
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2、转变观念,积极防控,不失时机地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各局要在积极争取防治项目资金的前提下,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自筹资金,对重点地段、重灾区域,加大综合防治力度。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管理局下拨的烟剂防治功效,由专人负责指导和派员蹲点,合理安排最需防治面积、最适防治病虫、最佳防治时机、最佳放烟地点,保证放烟质量,努力提高防治效果,为造林绿化成果保驾护航。
13、加强监控,预防为主,科学有效地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要求,继续加强全林区测报网络建设的同时,各局要对测报员、专业技术岗位及时进行调整配备,并做好专业知识培训。对局级专兼职人员,要进行两次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软件应用的培训。要继续做好云杉落针病、云杉叶锈病、中华松针蚧和林业鼠害的测报和防治,探索和研究生物防治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推进化学防治向生物防治的转变,不断加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基础建设步伐。并要重点抓好产地检疫和重点检疫对象检测和零预报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扩散,切实保证林业重点工程的种苗质量。
14、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责无旁贷地实现省厅下达的“四率”控制指标。各林业局要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强化森防体系建设,规范检疫执法,严密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大无公害防治力度,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使林区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下,病虫的无公害防治率控制在86%以上,测报准确率在达到85%以上,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以上。
四、国有林场改革与基础设施建设
15、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循序渐进地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国有林场改革是贯彻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条件、有利于国家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局要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前做好国有林场改革的资产评估与剥离、债权债务的清理与核实、理顺体制、做好国有林场事业与企业的划分、改革成本的测算与上报以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同时按照省厅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准确、按时完成今年国有林场改革的各项任务。
16、上下协调,共同努力,毫不松懈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林业局和林场要根据上级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电网改造、安全饮水、广播电视覆盖、林区道路硬化等项目协调落实和项目实施。对今年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不可拖延工期,不准更改设计,杜绝以其它项目顶替,并在完成每一工程标段处进行标志标注。
17、开源节流,增加收益,千方百计地逐步提高林区职工收入水平。各林业局要不断提高国有林场的资产使用率。对不使用、闲置资产,采用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使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继续扩大合理安排林区下岗职工再就业。不断改善林场人居环境,保障林区民生。
18、准确收集、及时整理、全面科学地建立健全各种营林台账档案和报表。营林台帐档案是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重要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载体和原始记录。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林业局和林场要继续加强和完善档案的管理,相关信息报表要坚持定期报告制度。尤其是南华林场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细致、规范实用地完善营林台账和档案。确保全局国有林场营林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连续性和实用性。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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