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管造函〔2013〕5号
局属各单位:
《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将每年清明节后第一周定为“甘肃植树周”,倡导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认真履行义务植树这一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好今年的义务植树工作,推进全局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开展义务植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实现森林“双增”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报刊、电视、橱窗专栏、网络等载体,加大义务植树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和义务性,着力营造“植树造林、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林区干部群众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任意识。
二、精心组织,合理规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甘肃植树周”有利契机,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具体植树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植树范围以灾后重建区域、棚户区改造小区、局址、场址及局场址面山的绿化为主。在办公区和生活区,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的植树区域应以大苗栽植为主,并注重整体布局,力求美观有特色;局场址面山绿化按当地人工造林标准实施,提前做好规划设计。树种选择以乡土树种为主,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植树规模按各单位“三定” (定员、定编、定岗)人数,每人最少植树10棵。
三、狠抓落实,提高成效
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义务植树不走形式,取得实效。一是要准确掌握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层层分解落实植树任务,做到任务下达到人。二是要合理划定义务植树责任区,并在责任区内以标牌形式公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人人都有责任区,个个都是监督员。三是要落实技术责任,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从种苗、整地、栽植、管理等各个环节把关,全程参与、跟班作业,做到技术指导到位。四是要落实植树质量和管护责任,实行包栽、包活、包管护的“三包”责任制,确保种一棵、活一棵。
四、建章立制,加强督查
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和完善义务植树相关制度和办法,从义务植树的规模、进度、尽责率及植树的保存率、成活率等方面形成量化的考核指标,进一步规范义务植树活动,使义务植树验收有标准,奖罚有依据。同时,管理局要对各单位义务植树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在做好安全检查,确保义务植树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义务植树宣传报道、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底前将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报管理局造林处。
特此通知。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