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林场便函〔2014〕14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森林公园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关于报送2014年度森林公园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林场园便字〔2014〕4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森林公园工作总结,科学谋划2015年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工作,促进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现就有关2014年度森林公园总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总结材料
(一)各市(州)、各单位森林公园工作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2014年度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的主要数据,包括投资情况、游客数量与旅游收入;
2.201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尤其是贯彻落实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中国森林公园发展30周年纪念大会以及2014年度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相关工作要求的情况;
3.2014年森林公园保护、建设与森林旅游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建设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在促进农民增收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弘扬生态文化方面的成效(有具体的数据或事例说明);
4.对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2015年的工作计划。
(二)填报《森林公园年度建设与经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要求如下:
1.必须填写全部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的统计数据,如未开展相关活动则在相应的项目栏填0,不得出现空白项;
2.应以2013年度的统计数据为参照进行认真审校,务求统计口径的稳定与一致;
3.对享受财政补贴而免费开放的森林公园在“门票收入”项目标注“免票”;
4.对2014年无旅游收入、无游客人数或无任何投资建设的国家级森林公园,须作出说明;对于连续三年无旅游收入、无游客人数或无任何投资建设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应当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或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2015年推进工作的安排。
(三)2014年度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工作总结材料:各市州、各单位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包括资金筹措、规划编制单位和进展,对不能按期报送规划的公园,应当做出书面说明;
(四)2014年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包括自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督促整改方式以及整改进展情况等。
(五)2013年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建设情况的总结材料(莲花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及配套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并附不少于5张的建设成就图片。
(六)截止2014年底,各市(州)、各单位森林公园的投资建设情况(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和厅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森林公园全面系统的总结2014年度的工作,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如期、按时报送,总结材料和有关统计表汇总后于2015年1月10日前统一报送省厅场圃处。(本通知和表格请在全省森林公园QQ群217108646共享板块下载)
联系人:唐小亚
电 话:0931—8722511
邮 箱:changpuchu@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森林公园年度建设与经营情况统计表
2.2014年森林公园建设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林业厅场圃处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