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完成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量:
6月30日,管理局工伤保险代办处根据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完成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此次调整涉及168人。因工伤残人员月人均津贴从2457.75元调整到2667.08元,月人均增加209.33元。因工伤残人员月人均生活护理费从1120.56元调整到1286.5元,月人均增加165.94元。工亡职工(人员)供养亲属月人均待遇从891.54元调整到961.31元,月人均增加69.77元。 社保处 杨文静